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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決議案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
【明慧網2002年4月14日】法輪大法信息中心消息- 歐洲聯盟最高民意機關-歐洲議會4月11日表決通過「歐盟對中國策略」報告決議案,譴責了中國的人權記錄以及包括對法輪功等弱勢群體的鎮壓。

歐洲議會的決議文強調,中共不得藉口支持國際反恐怖主義而侵犯人權;譴責中共對政治異議人士、西藏獨立人士、外籍勞工、違反一胎化政策人民及法輪功信徒進行全面、有系統的暴虐措施;呼籲中共取消對民眾接收網際網路資訊管道的限制;呼籲建立監看流程以確保中共遵守其舉辦2008年奧運所應盡的國際人權義務;以及呼籲中共完全承認及尊重宗教、種族及其他少數團體的社會、文化及政治權利。決議敦促中共遵守它所簽署的聯合國憲章。

儘管歐洲議會通過之決議對歐盟國家並不具法律拘束力,卻是歐洲聯盟最高民意機關,代表歐盟十五國三億七千萬民意的機構,決議相關條文對於日後歐洲各國決定外交政策有指標性的意義。歐洲議會決議明確提出法輪功問題,顯示歐盟十五國同美國、加拿大一樣,反對中國江澤民政府迫害法輪功。

為強化歐盟與中國及亞洲的關係,歐盟執委會去年擬定一份「歐盟對中國策略」報告書,並送至歐洲議會討論,以做為未來歐盟會員國擬定外交政策參考方向;依照議事程序,該報告必須先由歐洲議會外交委員會審核,提出意見並擬定決議,再將報告書及決議文一併送至歐洲議會大會討論並表決通過。

歐洲議會11日已經經大會表決,通過上述報告書及決議。這項決議的主要內容包括貿易和人權問題等。決議說,基於經濟利益和人權的考慮,歐洲議會支持歐盟與中國就政治與文化方面的對話加強合作。但歐洲議會強調中國在國際反恐戰爭中的合作,不能作為其破壞人權和法律的理據。歐洲議會的決議案也反對中國保留對台灣使用武力,並呼籲海峽兩岸在雙方都可接受的基礎上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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