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3月5日】寇曉萍是2000年11月正在工作單位上班時被鞍山市公安局綁架走的。由於她拒絕寫“保證”,當時就被送到鞍山市第三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期滿後又被加期十五天。在這期間鞍山市公安一處以“提審”為名多次毒打她。有一天早晨八點多她被帶走直到晚上六點才被送回三所,見她被打得渾身青紫。一問才知惡警竟把她一手反背過頭,一手從下反扣著吊了一天,打得全身青一塊紫一塊,兩拇指都已失去知覺。第二天起不了床(當時三所警察也有看到打傷處)。大法弟子要求上訴,但不被允許,憲法賦予公民的人權已完全被剝奪,有冤不能訴。為了抵制這種執法犯法的行為,很多學員決定絕食以示抗議。可十天後,惡警無任何理由又將小寇送入第二看守所。二所那裏更邪惡,無數大法弟子在這裏遭受著殘酷的迫害。惡警指使犯人毒打大法弟子,有兩個大法弟子被犯人一次打過一百多個嘴巴,用手打痛了又用拖鞋底打。還有一位姓胡的學員眼睛被打得充血,幾天後還紅腫。 2001年1月1日,又有一大批進京上訪的學員被非法關押在這裏,由於她們堅持不說家庭住址,被施以各種酷刑折磨,從刑具室裏傳來的一陣陣鞭打聲和刑具聲摻雜著同修的慘叫聲叫人心碎。號室裏的學員們大聲喊“不許打人”,可是惡警全然不顧,繼續作惡,學員們集體絕食抗議,惡警找藉口把學員們用手銬吊在鐵窗上,由於學員太多,有的學員被吊在廁所裏,在這期間,善良的大法學員在無端的而又極其殘忍的迫害中,始終保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學員們由於堅信“真、善、忍”被一個月又一個月的非法加期。 寇曉萍在二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在2001年2月又被綁架進勞教所。在勞教所由於她堅定實修,就被關在嚴管班經受著精神、身體多方面摧殘,完全被剝奪了人身自由,連上廁所也有人跟著,就這樣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她在被送勞教所之前身體檢查健康(如有病教養院不收),可2002年2月20日在醫院檢查時有病(絕食一週),惡警們不顧及她的身體及醫生的留診要求就將她帶回勞教所,等到2002年2月22日再送醫院時,人已經不行了,短短三天時間就奪走了一個年青的生命。教養院還逼家屬寫保證書:承認寇曉萍的死與教養院無關,不允許照相,不許新聞採訪。為甚麼害怕,因為它們心裏有鬼。難道就因為我們堅持修煉不放棄信仰,就該被關到勞教所不放嗎?難道就因為我們堅持真、善、忍就該被迫害致死麼?勞教所現在還有幾百人,不知還要被關到何時。人的良心何在?道義何在?法律何在? 我們希望大家都能認識到這場迫害。不管這種邪惡勢力多麼貌似強大,都應該清楚,是誰在製造這場災難,是誰使千千萬萬個家庭承受著妻離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的痛苦。在法輪功問題上認清善惡直接關係到每個人自己未來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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