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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為師 堅決不配合邪惡的任何要求
文/珠珠
【明慧網2002年3月4日】我於2001年被非法勞教,後因邪悟被提前釋放,回來後馬上就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發表了嚴正聲明。2002年2月8日(農曆臘月27)晚9點多鐘,派出所片警突然來電話問我還練不練法輪功了,我說:「這麼好的功,怎能不煉呢?」不一會兒,十多個人,有穿警服的,有穿便衣的闖進我家,其中一個說讓我寫保證,我心裏想:我都錯過一回了,這次怎麼也不能配合邪惡,堅決不寫。他們又說:「哪怕你寫個假的也行,我們好交差,否則就得帶走你。」這時我的孩子們也哀求我說:「媽媽,馬上就要過年了,為了全家老小你就寫個假的吧!」我覺得上一次因學法悟法不夠,沒做好,已經給大法造成了損失,這一次當我真正明白過來了,誰也動不了我的。

師父說:「作為大法弟子,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構成的,是最正的,只能去糾正一切不正的,怎麼能向邪惡低頭呢?怎麼能去向邪惡保證甚麼呢?即使不是真心的,也是在向邪惡妥協,這在人中也是不好的行為,神絕對不會幹這種事。」(《大法堅不可摧》)

所以我心平氣和地向孩子們講道理,說服了他們。可是邪惡不答應,硬要拖我走,他們連拖帶抬把我弄到警車上。到了派出所,要作口供,我甚麼也不說,他們就自編自寫,然後讓我簽字。此時我記住了師父的話:「作為大法弟子是全盤否定一切邪惡的舊勢力安排的。」(《大法堅不可摧》)我二話沒說,接過來就撕掉了。這下惹惱了惡警,連夜把我送進看守所,那時已是凌晨2點半了。

在送我到看守所的路上,一個沒穿警服的人對我說:你身上如果有錢就拿出來給我,否則進去他們搜身就給你搜去了。我信以為真就把身上四十多元錢給了他。他說:我明天就送到你家。可是時至今日二十天了也沒見那人的人影。

監號裏除了刑事犯還有六名非法關押的同修,最大的70多歲,最長的關了7個月,白天我們一起交流,互相學習背經文,夜間一起煉功,早晚一起發正念。那時我一直有一念覺得我不該在這裏呆著,我還有很多事要做,有很多眾生還在等著我去講清真相,此時我一點怕心也沒有,心裏非常純淨,一心想著別人。

這樣關了十八天,這天早晨,片警把我接回來,對我說:我們也知道你們都是好人,沒有辦法,如果不這樣做,我們就得丟飯碗,以後碰到年節,你就出去到親戚家躲一躲吧。

回來後,我又匯入到向世人講清真相的洪流中去。

我決心在今後的正法進程中,時時處處以法為師,緊跟師父正法進程,穩健地走好每一步。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8/19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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