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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生萬象:正法過程中的人們
【明慧網2002年3月29日】一、警察也知道自己幹的事是見不得人的

東北警察於三月末又開始對大法弟子進行新的一輪統計(二月份的兩會前剛剛統計完,三月份就又要重新統計。三年了,公安部門就這樣揮霍著納稅人的血汗錢)。

據一位大法弟子介紹:今天派出所的警察又來到單位,偷偷地找到黨支部書記。大法弟子回來時,單位同事在走廊揮手示意書記那屋“有情況”。大法弟子立即堂堂正正地走了進去,正在向書記訴苦說統計任務太多、太重、太頻繁的警察嚇得趕忙把放在桌面的表格合上,又心虛地拽過一張報紙蓋上。大法弟子彙報完工作後,書記向警察介紹說“他可是我們單位的技術骨幹”,警察連連衝大法弟子點頭:“知道、知道,骨幹、骨幹。”單位同事陸續地走了進來,向警察介紹大法弟子在工作中的各種先進事蹟,警察低著腦袋,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該弟子離開時,心中無限感慨:“人啊,甚麼不明白?幹嘛見到大法弟子就嚇得趕快將表格藏起來?說白了就是警察自己都知道自己幹的事是見不得人的。”但願心裏已經明白真相的警察能把握好自己,一路走好。

二、XX黨不讓講真話

一天,某單位行政一把手、黨委書記找大法弟子談話,其間問道:“XX黨好,還是法輪功好?”大法弟子回答說:“法輪功好。煉功人講真話,好就是好。”該黨委書記氣急敗壞地說:“XX黨就是不讓講真話!”

三、不寫“保證”就算了

最近,某區的組織找到某單位的XX委員(大法弟子),讓其寫保證,不寫保證就撤職。大法弟子單位的黨委書記找其談話,說是區組織部的意思,讓其寫保證,大法弟子義正詞嚴地說:“從99年7月到現在,我一沒犯錯誤,二沒犯甚麼法,寫甚麼保證?”大法弟子的愛人也是煉功人,聽到此事後找到區裏主管幹部的書記說:“我愛人犯了甚麼錯誤,讓她寫保證?”該書記說:“沒犯甚麼錯誤,街道書記反映她人品和工作都不錯,各方面都很好,就說有人反映她煉功。”大法弟子的愛人說:“既然工作和人品等方面都不錯,那還寫甚麼保證,煉功本身不違法……”這位書記聽他說得有道理,最後說了一句,“不寫就算了。”

四、公安局發了財

一天,兩位大法弟子(夫妻)到某單位黨委書記辦公室,嘮起了法輪功的事,該書記直言不諱地說:“整法輪功,公安局警察發了財……”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6/20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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