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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價值”
【明慧網2002年3月26日】現代人尤其是現代中國人,從70年代的滿足於衣蔽體、食果腹的思想一躍而到80年代追求電子產品的物質精神享受,短短十年左右,反差之巨大遂使社會中不論尊卑老幼感觸深刻,凡事學會了用“價值”去衡量——有利則為,無利則避。“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成了幾乎所有現代人的座右銘。故此對89年6.4學潮被鎮壓一事許多人認為理所當然:大學生不去學好文化知識以後為國家多創造點價值,反甚麼腐敗呢?最後被政府鎮壓下去了吧!眼見今日針對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誣陷迫害法輪功,大法弟子捨生忘死上訪、在天安門展橫幅、在全國城鄉講真相發資料,許多人又不解:現在下崗失業這麼多,你們不安穩幹活掙錢養家糊口,把甚麼都丟了,圖甚麼呢?這樣與政府對著幹能為社會創造甚麼價值呢?法輪功能為社會創造甚麼價值?而且提出這些問題的人多數是有一定職稱的知識分子。關於這個問題我談幾點認識:

一、1999年7.20前國家有關部門曾粗略統計,全國近1億人煉法輪功達到了祛病健身的效果,一年可為國家節省醫藥費幾十億,這還是指享受公費醫療的。若按每人每年醫療費平均1千元,則可以省去醫療費1千億元,此錢用在國民建設中可創造多大的價值呀(大法洪傳初期修煉者多是體弱多病者,按此費用計算不算多)!更重要的是法輪功提高了人的道德水平,使社會安定,又能節省治安費用,而且這是用金錢換不來的。

二、歷史上有佛教、道教、基督教等各種正教,他們的傳揚使人類的道德維持了幾千年,才使人類延續至今,否則人類會因為道德的淪喪而過早地像史前人類一樣而遭滅頂之災。法輪佛法在今日洪傳,使人類道德回升,萬古一遇,此作用決非價值可估!

三、自古書中記載女媧補天造人、上帝造世界造人。宇宙、地球、人類及世間一切知識都是佛法造就的,都來源於佛法,否則一切都不會存在。這用價值怎麼能衡量得了呢?有人說是迷信,那麼請捫心自問,你真懂得科學嗎?你能比牛頓、愛因斯坦更偉大嗎?如此兩位科學泰斗最後都發現,再研究下去宗教中講的都是正確的,所以最後他們都走入了宗教。這不是很說明問題嗎?!

四、古代歷史上,商朝宰相比干、楚國大夫屈原、宋朝名將岳飛......,他們忍拋家中父母妻兒,不為榮華富貴所動,拼死上諫,堅持正義,為的是阻止朝廷的荒淫腐敗、奸臣誤國,為的是挽救國家民族、不讓人民淪為亡國奴——一句話,他們為的是江山社稷!試想一下,如果當權者採納了他們的意見或堅持了正義,那國家民族會衰敗嗎?他們堅持的正義為國家民族帶來的利益是用全國的財富比得了的嗎?因戰亂亡國而給百姓帶來的死傷和苦難能用價值估量嗎?如果你們設身處地就自會知道怎樣做才對。這些古之英烈為後世留下的精神財富更是無比寶貴,至今爍爍發光,照耀萬代。

五、再說現代。“文革”十年浩劫,中國經濟後退幾十年,百萬計的人受殘害,打死、冤死無計其數,給中國人民的文化、思想、道德造成的損失、惡果更難估量。至今許多人心有餘悸、不寒而慄、舊痕猶痛。當初有不少人認識到文革的危害,奮起異議,冒死上諫,希望國家領導人懸崖勒馬,迷途知返。張志新、李九蓮是最突出的兩個。可是殘忍的政客為一己之私、一時之名,不顧國家人民利益,反以國家利益高於一切的堂皇名義,對她們威逼利誘、殘酷折磨,無效後把她們殺害了。槍殺前,政客們怕她們講真話呼口號萬一喚醒民眾中的哪一人或哪一群人,殘忍地把張志新不麻醉就割喉插管暫時維持呼吸:把李九蓮的舌頭和下頜用竹籤穿在一起,李九蓮刑前寫下了:“我向冰冷的鐵牆咳一聲,還能聽到一聲回音;而向活人呼喚千萬遍,恰似呼喚一個死人。”……如此暴行令人髮指,禽獸不能與之相比!柔弱女子竟能捨身拯救國家民族於危亡之中,堅持真理的高尚品德豈能用當今狹隘的“價值”來衡量!

六、今天,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為私利、私慾、私心一時之快,動用整個國家機器對法輪功進行造謠、誣陷、瘋狂鎮壓,不惜在天安門廣場製造“自焚”事件用以栽贓法輪功。全國被虐殺的大法弟子已知姓名住址者就達370餘人,被非法監禁判刑者超過10萬人,被毆打勒索錢財者不計其數。與以往歷次運動不同的是,這些受迫害者是按照真善忍最高宇宙法理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的民眾群體,是絕不參與政治的。這是人類歷史上最黑暗的一頁,這是誹謗迫害宇宙根本大法(佛法),這是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邪惡地在用謊言把民眾導入罪惡的深淵!在這國家民族生死危亡的最緊急關頭,大法弟子無私無我、捨生取義向人民講真相,挽國家於危,救民眾於亡。其心天地共鑑,其德神鬼皆泣,其“價值”人言難述!

七、僅僅從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誣蔑栽贓陷害方面講,一個政府如此耍流氓手段就是在敗壞國家、敗壞政權,民眾面臨的是被其任意欺壓宰割、難以生存的境地。歷史上哪個國家哪個朝代的老百姓能在這種黑暗殘暴中真正幸福呢?歷史的記載就是為人類“留前車之轍,作今日之鑑”。大法弟子講真相是喚民眾善念、排斥邪惡、救眾生於水火,其價無限、其值無量!

八、在法律上講,憲法是一國之根本大法,任何法律、規定不能與憲法相抵觸,否則必須廢除或修改,任何人不得凌駕於法律之上。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公開踐踏憲法和法律,對於依法行使上訪申訴權、信仰自由權的法輪功民眾非法抓捕、關押、判刑、虐殺,違犯了多項法律規定,同時違犯了中國政府自己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才是犯法的真兇惡徒,應該受到國法、國際法的制裁!大法弟子在維護真善忍宇宙大法、拯救眾生的同時,也在維護著國家法律和人的尊嚴,也為子孫萬代創立了堅持宇宙真理而捨盡自身一切的光輝榜樣!“時窮節乃現”“當其貫日月”。這又怎能用“價值”來衡量呢?

用現代變異的“價值觀”是無法理解今天法輪大法及其弟子所做的這一切的重大的歷史意義的,按著人應有的道德標準,這種“價值觀”是人不應該具有的。因為它違背真善忍大法在人類這一層中做人的準則和人生的真諦。最根本上講“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轉法輪》)。孟子早講過“無是非之心者非人也”,衡量事物的是非標準必須是道德標準,而不是用“價值”——錢財去衡量。此“價值觀”實質上是骯髒的拜金主義觀念,是無善念、不道德的,是當今社會醜惡、腐敗、犯罪問題的根源之一。科學技術再先進,經濟再發達,也會被無德黑心之人敗壞掉,結出禍國殃民之果。縱觀歷史,從殷紂王到王寶森不正說明了這一點嗎?

我們從《轉法輪》知道,人的真正生命是在宇宙空間中產生的,漫長歲月中由於產生私念而最終掉到人間。法輪大法的洪傳,是上天慈悲,再給人一次機會,讓人在迷中尋悟人生真諦——返本歸真,回歸美好的天國世界。人來到世上不只是為了當人啊!如果非要套用“價值”二字,人的生命才是真正價值所在,返本歸真才是大道歸途。

當日前一篇文章: 外界評論:為長春播放法輪功電視片申辯
當日後一篇文章: 沙塵暴的警示――中國人道德荒漠化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