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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雙城大法弟子在受迫害中被斂財的情況(續)
【明慧網2002年3月26日】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自7.20開始迫害法輪大法弟子以來,它們利用國家宣傳工具對大法進行造謠誣陷宣傳,致使一些不明白真相的人對法輪功產生誤解,這伙江氏邪惡集團非常害怕廣大善良的人們知道法輪大法真相,各級政府幹部就利用金錢誘惑等卑鄙手段,用錢雇佣一些人與法輪功為敵,監視大法弟子的行動,阻止大法弟子講清真相,還唆使大法弟子家的附近鄰居在暗中監控騷擾。這兩年多他們為此耗用了大量資金。關於這筆費用,現在就成了一些地方幹部最為頭疼的大事。特別在農村,有的領導幹部為解決這筆費用,竟敢違反國家三令五申關於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向農民硬性攤派索要,甚至有的幹部把吃喝貪污的錢也加到這筆費用裏邊去了,農民都表示強烈不滿。

雙城聯興鄉興結村大法弟子被迫害情況:

薛春玲,女31歲,2000年她因進京上訪在北京天安門被一名便衣抓捕送到房山某派出所,幾名惡警把她帶上手拷和腳鐐,讓她坐在老虎凳上,問她是哪裏來的,她不說,就讓她脫衣服,隨後又打她兩耳光,之後又把她關押一天一宿,把她送到雙城駐京辦事處,她被一名警察搜身,在這裏她又被非法關了3天3宿。她被村裏的劉國義和興功村的曹喜彬押送回雙城615辦公室。公安局長張國富將她送到雙城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在拘留所裏她絕食4天4宿,要求無罪釋放,所長不但不放她們還叫來獄醫和刑事犯人,生拉硬拽強行給她們灌鹽水,她被關押7天7夜,邪惡向家人勒索3000元錢才放她回家。

回家後不長時間,聯興派出所宣傳委書記鐘福春及金忠國在她們村放天安門自焚錄像,把她和幾位同修找去問看完後又啥想法,她沒有表態,他們就用車把她們送到聯興鄉「轉化班」非法關押25天。「轉化班」的韓德新特別邪惡,把她們整天關在小屋裏,還叫她們寫心得,不寫就打罵她們,更不許她們學法煉功。聯興鄉派出所所長吳建華還拿來師父的像讓她們踩,還威脅說誰要不踩就送走勞教。後被勒索2000元錢才把她放回家。回去後派出所又通知家人拿自家承包田做抵押,可以換回2000元錢,之後所長吳建華又罰她200元錢。

註﹕勒索情況第一次,2000年12月24日被駐京辦事處勒索150元錢;第二次,2001年1月4日被雙城第二看守所張國富(公安局副局長)勒索150元錢;第三次,2001年1月5日被興結村支書車太友勒索1500元錢;第四次,2001年1月5日被雙城615辦公室張國富勒索1000元錢;第五次,2001年3月10日被聯興派出所所長吳建華勒索200元。

李樹芬,女,58歲,2001年2月7日鄉政府組織各地觀看所謂的天安門自焚錄像,看完後讓她表態,她說:「我們老師沒讓我們去自焚!」鄉負責人鐘福春雙眼一瞪,問村支書這老太太叫甚麼名字,然後把名字記了下來,晚上鄉里租車把她們送到「學習班」強行轉化。

學習班裏非常邪惡,不是打這個大法弟子就是罵那個大法弟子,就連老年大法弟子李樹芬也挨罵了,非法關押她6天,在一次上廁所回來倒在走廊裏,在她家人的強烈要求下,她們才決定放她回家,她被勒索1000元錢作抵押後才放她回家,過後用承包地作抵押換回那些錢,在學習班花了飯伙錢36元。

註﹕惡人榜所長吳建華、警員韓德新

李鳳麗,女39歲,2000年12月24日她去北京上訪,到哈爾濱被村幹部抓回來,送到「轉化班」非法關押7天,絕食7天還被要了43元飯伙錢,村裏非法罰款310元錢。

2001年2月17日鄉政府到村裏放自焚錄像,放完後讓她們表態,她沒有明確回答。鄉領導就給她們送「轉化班」非法關押30天。在轉化班裏挨惡警韓德新的打,後來家人被她們勒索1000元錢後才放她回家。回去後派出所又通知家人拿自家承包田做抵押可換回800元錢,所長吳建華又罰她200元錢。

註﹕被勒索情況,第一次,2000年12月24日被興結大隊書記車太友勒索310元錢,飯費43元;第二次,2001年2月17日被聯興派出所所長吳建華勒索200元錢,飯費180元。

榮桂珍,女35歲,2001年2月17日早晨,村領導找她去看自焚錄像,說只半小時,結果她們看完後鄉領導讓她們表態,她沒吱聲,便將她強行送到「轉化班」非法關押25天,一個叫韓德新的警察非常邪惡,把她們關在小屋裏讓寫心得,三天兩頭作筆錄,不寫就受審挨罵,所長吳建華又拿來師父法像叫她們踩,不踩就送勞教。後家人被勒索2000元保釋金和160元飯錢才被釋放。一月後拿自家承包田作抵押去取錢時,所長吳建華又罰她200元錢。

喬淑梅,女33歲,2000年12月21日她進京上訪被抓,把她送到房山某派出所,對她進行審訊,他們把她手腳拷在老虎凳上,逼問她的家庭住址,她要上廁所也不讓去,而且還使出惡毒的手段,按著她的頭,撬開她的嘴強硬的給灌涼水,見她不說,他們又把煙頭扒開放在水裏讓她喝,不喝硬灌,見她還是不說就來軟的,騙她說:「你要說出家庭住址,就給你送到火車站讓你回家。」大法弟子信以為真說出了地址,結果被關一天一宿後押到雙城駐京辦,到駐京辦後被那裏的工作人員把僅有的180元錢給勒索掉了。

27日她被本村和鄰村的公安給送到雙城第二看守所,她絕食抗議無理關押,看守所催所長指使下屬和刑事犯人強行給她灌鹽水,手段之毒之殘忍令人髮指。2001年1月4日,她家人被勒索了3000元錢後才放她回家。

誰知過了春節,2月17日鄉里放天安門自焚錄像,看完後讓她和幾位同修表態,她們不表態,鄉里的邪惡之徒鐘福春、金忠國非常氣憤,罵罵咧咧地說把她們送到「學習班」去,結果喬淑梅被非法關在學習班20多天,在那裏受盡了虐待,後家裏人被勒索2000元錢抵押金和每天6元錢的飯伙費才放人。邪惡之徒韓德新不知收了多少大法弟子家屬的財和物,其中包括他年近八旬老父親的100元錢,回家不久,村上通知,以地作抵押保釋金退回,當她取回保釋金時,所長吳建華要扣500元錢,後經人說情扣了200元錢。

註﹕被勒索情況,第一次,2000年12月24日被雙城駐京辦勒索180元;第二次,2001年1月4日被雙城看守所和615勒索3000元,負責人,崔所長,車太友,張國富;第三次,2001年4月份被聯興派出所吳建華勒索200元。

周生凱,男30歲,2001年正月二十五日,剛過完春節,各地方又開始了又一輪迫害法輪功行動,聯興鄉政府組織各村看所謂天安門自焚錄像,到興結村之後,把他們6個煉功人找到村支書家看錄像,看完後就讓他們幾個表態,當問到他之後,他堅持說:「我身體不好,還得煉。」於是鄉政府來放錄像的負責人鐘福春就給鄉里打了電話,說他們幾個態度不明,就這樣他們利用恐嚇、欺騙等手段將他們騙至鄉政府敬老院辦的「轉化班」。

到了那裏之後,班裏的主要負責人有名的邪惡韓德新在給他們作筆錄時,嘴裏罵罵咧咧,連女同修也一樣對待,邪惡之徒還朝喬淑梅的前胸狠狠地打了兩拳。當筆錄做到周生凱時,連他這個殘疾人也沒放過,用手銬將他雙手銬上之後,用竹棍子照他脖子狠狠地抽了兩下,然後問他:「聽說你還煉,我問你煉不煉了」,他說:「煉。」韓德新照他的手銬捶了一下,再問再捶,他一直堅持,手扣得很疼也沒說不煉,最後韓德新把手銬打開了,讓他們幾個雙手上舉,面貼牆站著。周生凱15歲得了類風濕,滑膜結核,其中左腿術後僵直,不能拿彎,右腿伸不直,腳尖走路,腰也伸不直,彎曲近90度,被罰站對於常人來說不算甚麼,對他卻是個難事,累得手直哆嗦,滿頭是汗,腳掌很疼,最少罰他們站了半小時,才讓他們坐下歇一會兒。

從那天開始他在人間地獄裏呆了40多天,不是挨打就是挨罵,還讓踩師父像,罵老師。回家之前所長說,接到村上一個舉報電話說他散發傳單,是組織者,問題嚴重,要回家得拿2000元錢,不然送勞教。就這樣他母親被勒索2000元錢,又單給所長吳建華300元錢才了事。用他家中承包田作抵押才讓回家,逼著家人又寫了擔保書。在邪惡迫害期間,他母親打車看他,找人送禮花500元,還有其他經濟損失3000元錢。

吳淑春,女40歲,雙城市單城鎮政新村人,1999年9月4日進京上訪,還沒到信訪局,在朝陽區就被非法關押,送往雙城駐京辦事處,回來後被非法拘留,拘留期間615辦公室從不問她為甚麼上訪,總是問誰組織上訪的,頭是誰,讓她們背監規,她們說沒有犯法不背,被季管教把她們推到走廊用皮鞭打,累得季管教上氣不接下氣,由於大法弟子堅持要學法煉功,615辦公室的人下令給她們帶上手銬和腳鐐子,由於她不簽字,在非法關押她4個多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裏她仍要堅持學法和煉功,管教和犯人(王華)打她們,還無故搜身,她們開始絕食抗議無理關押,管教等用惡毒的手段灌食,使其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
註﹕1999年9月16日晚被駐京辦事處勒索40元人民幣,主要責任人:韓甸派出所所長。

希望所有善良的人都來關注法輪功,關注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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