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3月21日】 2002年3月19日尊敬的先生們: 作為一名大學教授以及民權和歧視法方面的律師,我非常失望地讀到一份大赦國際關於法輪功精神運動成員遭遇的報告。據此報告,在2002年3月5日左右,吉林省長春市的國營有線電視公司播放了支持法輪功的影片。據報導,此次播放造成了幾十名被疑涉嫌此事的法輪功學員在該市的公安制裁中被拘捕。大赦國際相信,這些被拘學員僅因為他們的身份而面臨著酷刑和虐待的嚴重危險。 鑑於上述情況,我強烈要求你們: 1、公布所有因涉及這次支持法輪功影片的播放以及在隨後的警方行動中被拘留人員的姓名和他們的下落,並對此做出解釋。 2、保證所有被拘留人員的人身安全。 3、確保所有被拘人員能即時地與律師,家人聯繫並且得到所需的醫療幫助。 4、立即釋放所有在這種反撲性逮捕中受陷害的法輪功學員。 我希望,貴政府能認識到憑身份定罪是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崇尚的高尚理念不相稱的,政府也不能容忍地方官員對其公民的違法行為。 感謝你們關注這一影響到我們每一個人的國際事件。 你的非常忠實的 斯圖爾特.威士曼 (Stewart L. Weisman) 律師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22/2011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