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3月18日】馬來西亞星報3月16日轉載美聯社香港訊,法輪功學員因在中聯辦前抗議而被控阻礙交通。消息說一些反對此舉的政治家和人權積極人士說這個舉動威脅了公民自由權,而這些自由是自5年前中國接管香港後,英殖民地留下的一份寶貴遺產。 消息說來自瑞士的4名法輪功學員和一些當地的支持者星期六繼續在中聯辦附近進行抗議,距離週四他們被逮捕的地方僅幾步之遙。 新的抗議地點是警察曾告訴他們可以不受干擾地進行抗議的地方。法輪功學員在新的抗議中繼續絕食。 法輪功及其支持者認為香港是受到中國江澤民政府的壓力而採取鎮壓行動的。江澤民政府把法輪功定為“XX”而正在試圖予以根除。 消息說香港官員否認法輪功的說法,聲稱只要其遵守當地法律,他們無意干擾法輪功。 但基督教民權積極人士馮智活牧師說:“警方顯然受到了中聯辦的施壓。” 馮說:“沒人會相信這不是政治驅動的,這些人不是一般的示威者,所以很顯然對他們施用了更嚴厲的規則。如果他們不是法輪功學員,我相信他們不會受到那麼多的干預。”反對黨立法者何秀蘭說那些能判16名法輪功學員最高可達6個月監禁的指控看來是捏造的。 消息引用何的話說:“在街上舉行的任何示威活動都會妨礙交通,沒有示威活動能不引起不便。” “他們不能因為這些人是中聯辦的眼中釘就清除人家。儘管警方的行為有所克制,我們仍然要問:為甚麼法輪功追隨者不能待在那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