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3月18日】 比爾.格蘭姆閣下收 外交部長 尊敬的(外交)部長先生: 中國(江澤民)政府迫害法輪功學員已有幾年了。加拿大法輪功學員曾前去中國譴責中國(江)政府(對法輪功)的敵視態度。當他們到達時,他們就成了暴力行為的受害者,而且,他們遭到了不可接受的人權侵犯。 這些(加拿大)學員在加拿大已修煉好幾年了,他們從未傷害過我們的政府。他們怎麼會對中國政府構成威脅呢? 我要求(加拿大)政府譴責中國(江澤民)政府對加拿大公民的傷害。我要求加拿大在本月召開的日內瓦會議上提出譴責中國人權記錄的議案。 如此的人權侵犯和謀殺是毫無理智的。這些行為也是不能被接受的。 誠摯的, 伊旺.高丁(Yvon Godin) 地區議員 200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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