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3月16日】2002年的2月14日,北京時間13點50分我來到中國北京的天安門廣場,我父親和我姐姐站在離我約6米遠的地方。他們各自展開了他們的橫幅,上面寫著中文的「法輪大法好」和德文的「還法輪功自由」。我當時非常安靜,既沒有打橫幅也沒有拿任何與法輪功有關的東西。然而卻忽然從後面來了一個警察,捂住了我的嘴和鼻子,他還使勁地掐住我的脖子以致使我不能呼吸,強行拉我離開廣場。這時我才用中文喊「法輪大法好」,這個警察更加使勁地掐住我的脖子,使我差一點失去知覺。我被粗暴地拖上了警車。警車裏已有十來名警察,他們每人身邊都有一名法輪功學員。我們被送到附近的一個警察駐地,我親眼看到警察如何對法輪功學員拳打腳踢。後來,警察搜查了我的背包並沒收了我隨身所帶的所有物品,我被搜身,帶在身上的手機也被沒收,我還被照了相。接著我看到了另外一個學員被搜身,然後突然被三個警察逼到一個牆角,以致別人看不到他們幹甚麼,我聽到了這個學員被毆打的聲音和他痛苦的叫喊聲。當這個學員回到我們中間時已顯得很虛弱了。 兩個半小時後,我們坐一輛大型旅行車被帶進了國家安全部門的一棟大樓裏,我們被強行地單獨隔離,我必須通過一金屬探測器,然後一個男警和三個女警把我推進一個有許多門的通道裏。一個高個子的男警察這時走過我身邊,他冷冷地看了我一眼,然後他用足力氣衝我臉上打來,之後就揚長而去。不一會他又回來,打開了一扇門,我用中文對他說:「全歐洲都知道,法輪大法好。」他又使勁再打我的臉,我的頭都被打得撞到了牆上。接著一男警和兩女警開始了對我審問,他們問我是哪裏的人?住哪裏?我的職業和到北京來幹甚麼?我坐到一張床上開始打坐,那個男警立刻衝我大聲喊叫,要我停止煉功,並威脅要打我。我問他為甚麼這麼粗暴。他又衝著我大聲喊叫,不讓我提問。他們把我帶進一個房間裏,那裏有二十五個學員,至少有二十五個警察在那裏看守。我們問,我們觸犯了哪條法律?為甚麼要強行拘留我們?我們要求他們遵守按照國際法,讓我們與各自的駐中國使館聯繫。」一個女警反駁說:「國際法在這兒不適用,你們是在中國,這裏執行的是中國的法律。」不斷地有帶著照相機和錄像機警察來給我們拍照或錄像。我旁邊的一位美國同修鼻子被打得出血。 我們晚上不能睡覺,每過半個小時就有警察來提問。而我們要求與我們各自的大使館取得聯繫,卻一再被拒絕。當我們想知道他們下一步如何打算時,他們推說不知道。後來來了一個高級的官員,命令警察將學員一個一個地帶出去。他們闖到學員中間,大打出手,我也被狠狠地踢了一腳。最後我也被帶走了。在去機場的路上,我見到了我父親,他和我一樣地沒有被允許取回我們放在旅館的行李。我們在警察局裏被扣的所有物品也沒有還給我們。 在二十三個小時的囚禁中,我親身經歷了,中國警察是怎樣野蠻、肆無忌憚、粗暴地對待愛好和平的人們的。 以下是沒有歸還給我們的物品(2002年3月3日): 留在旅館的物品: 箱子,價值約70歐元 攝相機,價值約400歐元。 手機充電器,價值約40歐元。 各類衣服,價值約400歐元。 其它,價值約50歐元。 在警察局被扣留的物品有: 手機擴音器,價值約40歐元。 微型錄音機,價值約100歐元。 照相機,價值約10歐元。 書,價值約5歐元 (200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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