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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勞教所惡警酷刑折磨大法弟子的事實
【明慧網2002年2月4日】2001年4月,宜都大法學員趙舉才無故被五隊管教“背寶劍”後強按跪在地上踢打,後又被“特警隊”帶至密室用電警棍、點穴,用頭往牆上撞等。當我們聽到慘叫聲音後,立即出來制止,問打手們為甚麼要用酷刑時,“6.10辦公室”的楊科長不知羞恥地嘲笑說:“打又怎麼樣,我們就是在鑽法律的空子。”

5月京山大法學員張道文因在宿舍煉功,被惡警帶至密室用酷刑折磨,雙手背銬起來吊在屋裏,用大、小電警棍同時擊打,邪惡之徒打累後,又接通電源通電至腳下,該學員仍不屈服,折磨了一天一夜後,腳、腿嚴重浮腫、大口吐血。第二天被強行帶入地裏進行高強度的體力勞動。

監利大法學員鄭金章99年11月因去北京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1年半,因該學員不放棄修煉,遭到了各種非人的待遇。管教整日千方百計地用各種手段折磨學員,經常將其雙手背銬後用繩子拖著在地上滾、用黃土往嘴裏塞、把人按在水裏灌水,往嘴裏銜煙頭等下流手段侮辱。強逼該學員出工前後扛近二百斤的沙袋。由於長期的精神和身體摧殘和折磨,使該學員的身心倍受巨大傷害,患上了頭部眩昏,貧血等不癒之症,在上訪前,該學員變賣了家裏的房子,在這期間,他家裏人的生活極其困難,他的父母親帶著他的兩個孩子只得過著撿破爛和討飯的生活,妻子也不知去向。因堅信大法,期滿後又被非法加期半年在“嚴管隊”,因不背“所規隊紀”,晚上和中午不讓睡覺,經常遭到獄警的毒打,還指使刑事犯折磨辱罵、譏諷該學員。

在法輪功學員剛被綁架入勞教所時,警察都是將學員帶入密室強迫學員寫“保證書”和“承認自己是勞教人員”等,不服從者,則由高壓電警棍加“背寶劍”毒打折磨。十堰學員揚延森因拒絕寫“保證書”便遭到了野蠻的折磨,身上被電棍電得焦糊,該學員仍不寫。

在“嚴管隊”裏,邪惡之徒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更是完全失去理智,惡警手持電警棍強逼學員們“訓練”,誰“訓練”不到位,就用電警棍肆意地毒打,鄖縣鮑峽鎮學員吳之安,因身體不好,“訓練”不濟,被惡警帶至值班室後用電棒從頭擊到腳。

大法學員李丙華,2001年5月期滿後,該學員堂堂正正走出勞教所,被獄警們以所謂“衝逃”為名嚴刑拷打後,被關入禁閉室。7月又遭惡警毒打,將整個右腿電得又腫又僵。全身多次都有傷痕,血跡斑斑,生活自理極其艱難,惡警又強迫其吃藥背“條例”等,還經常遭到犯人們的辱罵,拳打腿踢,用滾燙的開水燙其手等非人的待遇。

以上僅是沙洋勞教所的一點點所見,邪惡的表現數不勝數。我們呼籲更多善良的人們來關注發生在大陸的大量侵犯人權的事件。制止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立即釋放所有無罪被關押的法輪功修煉者。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2/14/18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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