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明慧網

首頁
按欄目瀏覽
按日瀏覽
長春市優秀中學生因堅持信仰被剝奪了受教育權利
【明慧網2002年2月4日】我叫尹小天,今年十五歲,目前失學。97年10月喜得大法。通過學法、煉功、修心性,我知道怎樣去做一個好人,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這時我的身心有了很大的變化,學習成績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自99年7.20以後,我因隨父母兩次進京上訪(上訪是我們公民的權力,國家設信訪局就是讓人去上訪的),被安民小學校剝奪了我參選三好學生、小記者、標兵等……一切資格和停止隊籍、在全校公開批評等“處份”。還在我的學籍上寫“因兩次進京上訪,屢教不改,給學校帶來很大損失……”

2001年夏天我以優秀的成績考到了長春市朝陽區朝陽一中。當一中校長去安民小學取我的學籍時,知道了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就和我聯繫要求我寫“保證書”,如果不寫就不能去朝陽一中上學,我拒絕了他們的要求。

我的學籍被加入電腦排隊,我被分到了長春市最差的學校--69中學。我(還有我媽媽)去報到的第一天校長(常軍)推托有事叫我下午來。我(和姐姐、姐姐的朋友兩人不修煉)下午去了之後,他(常軍)問我對法輪大法怎麼看(其實,他早就知道我是煉法輪大法的),我就向他講真相,他(常軍)說:“如果你不寫“保證書”就不能上學。”我對他說:“我絕不寫“保證書”但我還要上學。”他(常軍)最後沒辦法說:“明天叫你媽來再商量商量。”

第二天,我和我媽媽去了69中,也向校長(常軍)講清真相,他(常軍)不但不聽還威脅我們說:“如果你們再說就把你們送到公安局去。”我說:“我不是學習不好,也不是紀律不好,相反,我是一個大家公認的品學兼優的好學生,你沒有理由不要我。九年義務教育,你不讓我上學,剝奪我學習知識的權利,你是違反了《教育法》的。”

第三天、第四天我都是自己去學校的,我照常和他們講清真相。校長(常軍)說:“我也沒辦法,是教育局局長說的你不來就拉倒了,你來就轉化你,你想上學就讓你寫“保證書”,不寫就別想上學、上課。”我正告他(常軍)說:“如果你不讓我上學,我會把這件事登到明慧網上,讓所有人都知道你們不講人權。”

第五天,我給校長(常軍)打了一個電話說:“我再最後問你一遍,是不是我不寫“保證書”就不能上學?”他說:“是。”

就因為我想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做一個好學生,江澤民集團及其幫兇就剝奪了我上學、受教育的權利。這也就是他們口中的“九年義務教育”。

99年7.20開始我從未過過安定的生活,我的父親尹學慶也因99年上訪被關押非法在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一年。我的母親陳豔梅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一年後又被無理加刑半年多。我在這一年當中沒有人照顧,一直過著寄人籬下、流離失所的生活。

2000年爸爸被放了出來,我就和爸爸生活在一起。2000年冬天,媽媽出來了,我們一家總算團聚了。可好景不長,爸爸在三月份因上網聲明,被非法判刑兩年,現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媽媽也被通緝,現在流離失所。我又成了沒有人照顧的孩子。

但在不管怎麼嚴峻的情況下,我們一家人都不會放棄修煉,因為我們堅信,我們堅持的是真理,永遠不滅的真理。邪惡永遠也壓倒不了正義。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2/15/18758.html

當日前一篇文章: 安徽建工學院副教授吳曉華再次被綁架進精神病院
當日後一篇文章: 沙洋勞教所惡警酷刑折磨大法弟子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