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2月24日】2月22日上午,不久前從北京和平請願歸來的灣區美籍法輪功學員李春泉和盧輝、史蒂夫-依斯帕斯(STEVE ISPAS)三人在舊金山的世界事務中心(WORLD AFFAIRS COUNCIL)舉行了記者招待會,詳述中共當局暴行,稱“中國對法輪功的鎮壓是國家恐怖主義”。 這3人是2月15日中午在經歷了被中國當局跟蹤、毆打、綁架及24小時的拘禁後,回到舊金山的。 中國武警把美國公民從美國大使館前趕走 兩名學員盧輝和尤金在天安門廣場附近的街道上行走時,曾被多名警察包圍並強行搜身。當盧輝質問警察為何非法搜身時,中國警察回答:“不許提問!”警察未從他們身上搜到甚麼。只好予以放行但派了7-8名警察跟蹤他們。他們只好乘出租車去美國大使館求救。大使館門前的中國武警在檢查過盧輝的美國護照後,聲稱美國大使館當天休息(2月14日是星期四)。跟蹤而至的中國警察與該名武警交談後,該武警隨即向二人表示他們不能繼續呆在美國大使館附近。 盧輝說他做為一名美國公民,在美國大使館門前居然因為一個跟蹤他的中國便衣的幾句話而被中國警衛勒令離開自己國家的大使館,感到十分不能接受。 機場和前門的綁架 盧輝介紹,離開領事館後他和尤金分開,尤金因感受到形式非常恐怖,便乘出租車到達機場準備離開中國。但他剛下出租車便被數名警察強行架入警車並被帶至關押中心審訊。 盧輝則稍晚在被跟蹤數小時後於前門附近遭暴力綁架,被同樣帶到關押中心審訊。 “令人難以置信的殘暴” 白人法輪功學員史蒂夫-依斯帕斯稱“難以置信中國的警察如此殘暴”。他和另一名白人學員大衛-庫特和華裔女學員李春泉2月14日穿過天安門的地下通道時,被跟蹤至那裏的便衣警察撲打在地上的。24歲的李春泉被打得十分嚴重。她的眼鏡當時被擊碎並劃傷了她的面部。警察當時用力踩著她的脖子,使她痛苦得幾乎窒息。幾名警察把她從地上拽起後,多次用腳踹她的身體不同部位,導致她身上多處青紫。當她試圖抗議時,警察用她的圍巾用力勒緊她的脖子,使她不能出聲,後又把她的厚厚的毛圍巾塞到她的口中。現在圍巾上的血跡仍依稀可見。 同時在場的另兩位美籍白人法輪功學員史蒂夫和大衛同樣被警察圍攻並毆打。他們三人被帶至一處扣押審訊。當他們要求會見美國大使館官員時,被中國警察無理拒絕。他們三人的私人財物被警察搶走。當李春泉女士質問警察為何搶她的私人物品並問其是否知道這至少是偷竊行為時,中國警察回答:“這不叫偷!這是中國!”對於李春泉表示將向美國政府報告在中國受到的這種非人待遇,中國警察則不屑地表示,“隨便!” 在24小時的拘禁期間,中國警察還在架好的攝像機前假意提供給他們食物,試圖拍下鏡頭造成他們被禮遇的假象,被三人拒絕。2月15日,李春泉在與被關押的同伴等待去機場的大巴時因出言阻止警察暴力對待另一位女性法輪功學員而再次被拳打腳踢。當時警察已經手持她的美國護照。當李春泉拒絕被警察強迫登機時,中國警察用暴力把她拖上了飛機。 國家恐怖主義 被打最嚴重的華裔李春泉說到她為甚麼要去天安門時說,因為法輪功教人做好人,當善良受到攻擊時她不能熟視無睹。她說美國所崇尚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這些信條是在任何條件下都不能打折扣的。她在中國的經歷告訴她中國江澤民集團所實施的是徹頭徹尾的國家恐怖主義。 最早提出中國實行國家恐怖主義的是國際教育發展組織。該組織在2001年8月聯合國人權促進和保護分支委員會的一份聲明中說,以政府對自己的人民實行恐怖鎮壓為形式的國家恐怖主義----即“來自上面的恐怖主義”比其它任何形式的恐怖主義所造成的人權侵犯都要嚴重得多。該署聲明中說,“當一個政權採用國家恐怖主義的時候,在國際機構中,國際社會就可能會面臨數量驚人的案件,並會為申請避難的人數而忙得不可開交。這正是中國政權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暴力攻擊所製造的情況。” 該聲明並說中國政府在行使答覆權利時,試圖通過誣蔑法輪功為導致死亡和家庭破裂的原因,來為其國家恐怖主義的鎮壓行為辯護。但該組織在調查中發現,“死亡事件全部發生在中國當局的手中;家庭破裂是因為家庭成員們被該政權殺害所致;人們身心崩潰,不是因為修煉法輪功,而是因極端的酷刑、精神病院的拘押和虐待、勞改營裏的強力勞動,以及其它類似的做法。”並說根據錄像分析,2001年1月23日發生在天安門廣場的所謂自焚事件由中國政府一手導演的,並且證實數萬學員被拘押和折磨,其中包括婦女遭受暴力和違反司法程序的死刑處決。(E/CN.4/2001/73/Add.1,para.19;E/CN.4/2001) 該署並說有證據表明,“至少50000法輪功學員被拘押在監獄、勞教所或精神病院,其中幾千人被酷刑折磨,許多人死亡。數十萬(甚至數百萬)修煉者受到嚴重威脅。聯合國機構顯然無法處理如此大量的已被證實的案件。國際社會也很難處理數以百萬計的避難申請者--所有這些人顯然都符合了申請避難的條件。因此,整個國際社會,包括本分支委員會,應該把這樣的國家恐怖主義局勢作為極度緊急的事件進行處理。” 盧輝說他在自己和同伴在北京被綁架之後“真正體會到國家恐怖主義是甚麼。” 附: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關於國家恐怖主義的聲明 (含文件代號) 聯合國 人權促進和保護分支委員會 第53次會議 第六項議程 2001年8月 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多年來一直對恐怖主義和人權問題進行追蹤。1996年我們歡迎科發女士被委任為本分支委員會特別報告人。我們強烈認同特別報告人的觀點:以政府對自己的人民實行恐怖鎮壓為形式的國家恐怖主義----即她所說的“來自上面的恐怖主義”比其它任何形式的恐怖主義所造成的人權侵犯都要嚴重得多。當一個政權採用國家恐怖主義的時候,在國際機構中,國際社會就可能會面臨數量驚人的案件,並會為申請避難的人數而忙得不可開交。這正是中國政權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暴力攻擊所製造的情況。 在我們聲明中的第三項中,我們根據我們確認的事實對法輪功進行了描述。那個政府在行使答覆權利時,試圖通過把法輪功稱作導致死亡和家庭破裂的“XX”,來為其國家恐怖主義的鎮壓行為辯護。我們在調查中發現,死亡事件全部發生在中國當局的手中;家庭破裂是因為家庭成員們被該政權殺害所致;人們身心崩潰,不是因為修煉法輪功,而是因極端的酷刑、精神病院的拘押和虐待、勞改營裏的強力勞動,以及其它類似的做法。根據《國際先驅論壇報》2001年8月6日的報導,(中國)政府承認已經正式批准動用暴力以消滅法輪功。該政權拿出2001年1月23日發生在天安門廣場的所謂自焚事件作為指控法輪功是“XX”的證據。但是,我們得到了一份該事件的錄像片,並從中得出結論,該事件是由這個政府一手導演的。我們備有這個錄像片的拷貝,以供派發。 (人權)委員會關於酷刑的特別報告員在他的最近一份報告中(U.N.Doc.E/CN.4/2001/66),證實數萬學員被拘押和折磨(報告第246-290段)。委員會關於婦女遭受暴力和違反司法程序的死刑處決的特別報告員也證明了這些虐待,並指出了相似的數量(E/CN.4/2001/73/Add.1,para.19;E/CN.4/2001)。 我們正在整理的一些證據表明,至少50000法輪功學員被拘押在監獄、勞教所或精神病院,其中幾千人被酷刑折磨,許多人死亡。數十萬(甚至數百萬)修煉者受到嚴重威脅。聯合國機構顯然無法處理如此大量的已被證實的案件。國際社會也很難處理數以百萬計的避難申請者--所有這些人顯然都符合了申請避難的條件。因此,整個國際社會,包括本分支委員會,應該把這樣的國家恐怖主義局勢作為極度緊急的事件進行處理。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2/25/1924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