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2月21日】德新社,2000年2月18日 北京/上週四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參加抗議活動的一名德國和兩名瑞典法輪功學員於本週一被中國政府驅逐出境。據外交人員說,另一名瑞典學員將在週二也被驅逐。據消息的人士報告,這名南德人已乘奧地利航班飛往維也納。 這四名學員屬於當初沒有搞清身份的6個外國人之列。共59名外籍法輪功學員被抓,53名於上週五被驅逐。目前仍有兩人學員的國籍未公開。這次抗議是至今最大規模的一次外籍學員抗議中國(江澤民)政府迫害其禁止的法輪功的活動。 據駐香港的人權信息中心披露,在鎮壓法輪功的運動中,6名清華大學的學生在珠海被審判。考慮到本週布什總統的訪華,對這六個人的判決結果還沒有下。這些學生2000年11月就被逮捕過,而今又被冠以違反國家法律罪。* *編者註﹕中國法輪功學員根據憲法規定,可進行上訴,將信件交於有關部門,他們 完全遵守中國法律。而警察毫無法律依據地阻撓上訪活動,恰恰才是違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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