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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公民背叛信仰是最殘忍的迫害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2年2月13日】1.殘酷的強迫表態

剛進教養院聽說要使我們表態放棄信仰/背叛,我覺得不可思議——無論是誰一朝得佛法,真正修煉受益過,這種發自內心的覺醒與淨化是人世間任何東西都做不到的,雖然在殘酷的迫害下會有人說違心的話,但有誰會真正改變呢?

後來得知,違心表態之前,幾天幾夜不讓睡覺,幾天幾夜大頭朝下,雙臂上舉稱開飛機,蹲馬步、電棍擊,全班的犯人十幾、二十幾個人幾天幾夜圍攻,污言穢語來拖垮你的意志,反正一天不放棄“真、善、忍”修煉,就一天沒有好日子過。

罪在自己沒有戰勝自己,又怎麼能戰勝邪魔鬼怪呢!不願承受了,在生與死的考驗中打了退堂鼓,居然玩文字遊戲配合了邪惡,可是接下來還有更殘酷的,“認罪”之後要“揭批”,為了檢查是否真的叛變了,請一批批社會人士來考察洗腦成果,還要表演節目,上電視、動搖別人、揭發檢舉……(我並沒有配合),那時我所有的努力都變成了偽裝自己,就這樣在一時的錯念中,我在自己修煉的歷史上留下了奇恥大辱,當時心裏的痛悔,實在生不如死。

2.背叛後的悲哀和恥辱

然而出來後,更知道自己大錯特錯了!我背離了我用生命追求的“真善忍”大法,毀了自己。我心中的痛悔和恐懼是無法用語言形容的。我覺得我的心已經在地獄中了,心上都像壓了千斤巨石,在悔恨中度過。這是我修煉以來最難過的日子。叛變之後,我沒有一天好日子過,心情沉重,神思恍惚。“從監獄出來像變了個人,以前不是這樣的。”木木的臉,感受不到能在往日找到的歡樂。

2001年1月6日,我在明慧網上發表了“嚴正聲明”,重新開始修煉,從此流離失所。

3.剝奪信仰自由是最殘忍的迫害

人生最大的痛苦,莫過於失去自由,人最寶貴的就是自由,甚於生命。而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信仰自由、思想自由、意志自由和言論自由。

監獄靠封閉、株連、不准睡覺剝奪基本生活需求,洗腦、威逼和欺騙來折磨人,而精神和心理上受到的多重摧殘和壓力比肉體折磨更甚。其目的就是要摧毀一個人的意志。身體上是傷痛還會癒合,而當一個人明白自己所犯的錯誤而被困在長期思想折磨的狀態中,那種痛徹骨髓的後悔和恥辱感受是甚麼都彌補不了的。

我之所以在這裏回顧這些是想讓全世界善良的人能幫助制止這場發生在中國的罪惡。善良的人們不再應該被這場欺世的謊言所矇蔽,所有有正義感的人們都應該起來反對制止這場人類有史以來最大的迫害。

當日前一篇文章: 明慧新聞簡報(2002年2月12日)
當日後一篇文章: 在講清真相中要為法負責、為眾生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