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八日】2002年12月4日,來自法國、愛爾蘭、加拿大的四名法輪功學員基於聯合國和法國有關法律,通過著名人權律師喬治-亨利﹒波提(比利時)和威廉﹒布爾東(法國),向法國法院對中國蓋世太保組織「610辦公室」頭子、中國第一副總理、前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嵐清訴以酷刑罪。 李嵐清近期在法國進行非正式訪問,12月4日離開法國。李嵐清任組長的「610辦公室」很像「文革」時的「中共中央文革領導小組」,是一個有特權操縱中央到地方所有黨政機關、公安、法院、勞改、國安和所有宣傳媒體的蓋世太保組織,是系統迫害法輪功、實施「國家恐怖主義」的總指揮部。該組織指令地方警察不受約束地酷刑折磨、性虐待甚至謀殺法輪功修煉者,還指令各地方政法委建立「強制洗腦班」,對不放棄修煉法輪功的學員進行強制洗腦。610辦公室的出現完全打亂了中國的法制建設。 代表原告辦理此案的律師喬治-亨利﹒波提說,我們對中國迫害人權的官員的起訴不是只做此一案件就完了,我們的工作將持續下去直到把一定數量的中國迫害人權的官員繩之以法。他還對記者說,我的當事人是正經人,不是sect(邪教)成員,我本人是反對sect的,你們要正確報導此事。 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在三年多遭受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殘酷迫害期間,一直以和平、理性、堅忍的姿態抵制著這場邪惡的迫害。此案件是歐洲首例對中國迫害法輪功的官員的訴訟案件,在歐洲法律界和人權界引起了廣泛關注。此案件將開相關案件的先河,此案如果被受理將可能導致今後任何參與或指使迫害法輪功的中國官員以私人身份進入歐洲都將面臨被起訴和拘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