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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迫害大法者受到天理懲誡
【明慧網2002年12月7日】
當官不為民作主,不如回家種白薯;
當官坑害法輪功,罪惡昭彰天不容。

遼寧省凌源市萬元店鎮政府幹部遇車禍

遼寧省凌源市萬元店鎮政府幹部陸某在朝陽溝村蹲點期間,抓煉法輪功學員非常賣力,近日在市內騎摩托車將頭撞壞住進醫院。老百姓都說他抓法輪功人太缺德,遭報了。

江蘇省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局長突發腦淤血

江蘇省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局長王金成(男,45歲左右),是1999年7.20以來,江蘇徐州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犯,一個月前突發腦淤血倒地,現仍住院治療,據醫院介紹出院後他也將喪失正常生活能力。

該犯自7.20以來,迫害大法弟子,經他分局勞教的大法弟子若干名,使多名大法弟子家庭破碎,他分局有一名公安民警是大法弟子,也受到迫害,失去了工作。他還親手參加對轄區內大法弟子的迫害和所謂的「幫教」。

在此告誡那些參與迫害大法的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也為了你們自己的未來,你們必須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大法。

當日前一篇文章: 48人發表聲明──聲明強化洗腦作廢
當日後一篇文章: 沒病的感覺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