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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三家集中營仍在野蠻折磨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2年12月5日】2002年5月20日葫蘆島市大法弟子A在菜市場買菜時被當地警察綁架到洗腦班,大法弟子A一進洗腦班就用絕食的方式抗議公安人員這種無視人權、無視法律、執法犯法的行為。當地恐怖組織“610”在沒有任何法律的依據下,非法判其勞教,於5月12日強行送至臭名昭著的馬三家教養院。

據從馬三家5月份釋放出來的大法弟子介紹,馬三家教養院仍不擇手段迫害大法弟子:首先不管你有沒有罪,得看你“認罪”態度如何,一切行動都要嚴格遵守那裏的所謂紀律,如有不服從者,就用體罰、不許睡覺、蹲小號等一系列方式懲罰。

大約在10月末,教養院安排照相,大法弟子A拒絕照相,義正辭嚴地正告惡警:“我沒有罪,我不照”。惡警卻用“蹲小號”折磨她。“小號”在一樓,大約有十個房間左右,室內陰冷。被體罰的學員不允許多穿衣服,連飯都不給吃飽(每頓只給半塊玉米餅子加上一點鹹菜),還強行坐在一個約2米長的木椅上,雙手分開各用一副手銬,每副手銬一端銬在木椅的立柱上,另一端銬在學員的手腕上,除了吃飯、上廁所,手銬一直戴著,到了晚上,無法睡覺,雙腿也無法改變姿勢。這樣時間一長,手和腳開始浮腫,一天比一天腫得厲害。現已入冬,但號內沒有暖氣,大法弟子A就這樣在那間冰冷的小號裏整整被折磨了9天。事後好幾天,學員A仍不能恢復正常走路。

在馬三家教養院每天不止一個學員像A一樣遭此酷刑:在女二所二大隊二分隊有一個學員因拒穿那裏的統一服裝,被強迫連續蹲了40多天的小號,小腿腫得像大腿一樣粗;大法弟子李冬青(現已被非法判刑送進瀋陽大北監獄)在2001年10月至2002年5月間,幾乎百分之九十的時間都是在小號度過的,第一次是22天,以後每次均在15天以上。

類似以上被迫害的例子,在馬三家集中營裏不勝枚舉。但大牢怎能關住正義的呼聲,這鐵窗怎能掩蓋惡警們對大法弟子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在此我們正告那些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馬三家教養院的幹警:善惡有報乃天理,不要再以所謂的上指下派來推脫責任,不要再為了自己一時的私利而充當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的殉葬品,如果你們還有一點點未被泯滅的良知,請你們立即停止迫害善良的法輪大法弟子,為你自己以至你的親朋選擇一個美好未來;否則“暗室之過,神目如電”,你們所犯下的一切罪行將在你們生命以後的長河中永無休止的、極其痛苦地去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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