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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出心底的呼聲:我們反對香港二十三條立法
【明慧網2002年12月25日】
  • 大陸法輪功修煉者及親友就23條立法致信香港政府

  • 台灣交通大學學生會就23條立法致信香港保安局

  • 林保華:反對第23條立法 全球聲援

  •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媒體聲明:維護香港自由 開創和平環境

  • 大陸法輪功修煉者及親友就23條立法致信香港政府

    致香港政府:

    我們是大陸的法輪功修煉者及其親朋好友。我們寫信表達我們對引起廣泛爭議的香港二十三條立法的關注。

    二十三條立法草案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立法反對叛國,分裂,煽動,顛覆和盜竊國家機密,並禁止外國政治組織或團體在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特別行政區的組織和團體同外國的政治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也就是說,二十三條將賦予香港當局權力取締任何它認為參與顛覆活動的團體;可以直接用來攻擊那些在香港為基本人權而請願的和平團體。並且在大陸內任何以國家安全為由被取締的團體,其分支或與其有聯繫的團體在香港也會被取締。

    二十三條立法的模糊性可以輕易地導致基本權利被以“國家安全”的名義剝奪。目前在中國大陸,當權者一直以“國家安全”的名義迫害宗教團體、法輪功民眾、以及互聯網用戶、學者和記者等。特別在過去的三年多,大陸江澤民集團一直在野蠻地迫害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對於法輪功學員施以“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政策。海外法輪功信息中心證實在這場迫害運動中有證可查的死亡人數超過500多人;2001年底中國公安內部統計的數字是超過1600人。被非法關押的人數超過幾十萬人,被判勞教的超過10萬人,有幾千人被投入到精神病院,一些學員遭受不明藥物的嚴重摧殘。對法輪功的迫害已波及到每一位生活在中國的人,而這場迫害所造成的家庭的破裂,社會的歧視,對大量法輪功學員的訛詐與恐嚇,大量法輪功學員被迫流離失所,以及用連坐制的形式把各級黨政官員,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親朋好友,社會民眾都被捲入到了這場迫害中,並且有良知不服從鎮壓指令者,也成了這場運動的被迫害者。

    法輪功在國外有自由的環境,收集、匯總、發布了大量的事實真相,江氏集團的漫天謊言不斷地被戳破,江澤民、羅幹等人的醜惡罪行越來越被公之於天下。同時,江政府打著維護社會穩定的幌子,動輒以洩露國家秘密、煽動分裂國家的所謂「威脅國家安全」的罪名來掩飾社會問題,堵塞社會的不滿聲音,鎮壓社會的不滿力量。正因為如此,嚴密的信息封鎖,網絡監控,網絡破壞就成了江XX等人鎮壓異己的政治手段,任何這方面信息的流通,被強加上莫須有的“叛國,分裂,煽動,顛覆和盜竊國家機密”的罪名。而這個由江XX等人挑起的對法輪功的鎮壓,用盡各種手段,凌駕於法律之上,從而造成了從民族內部以至延續到海外華人當中的嚴重影響,也造成了廣泛的社會歧視,以及法治的倒退、社會風氣的大滑坡,製造出了大量社會悲劇和不穩定因素。而這一切都是獨裁者在“國家安全”的幌子下犯下的罪行。很顯然,二十三條立法為獨裁者提供了一個將大陸的“濫用法律”灌輸到香港的橋樑,意味著中國當局違反「一國兩制」的承諾,將把它的暴政伸向香港,為了滿足極少數個人的私慾而封住人們的嘴。二十三條立法顯示江氏集團妄圖進一步把香港法輪功歸類於非法組織。你們要意識到任何這樣的行動都會遭到國際社會的一致反對。

    這對於相對開放和穩定的社會來講是一個極大的倒退。香港曾是一個受到世界尊敬的都市。請為香港和民眾的利益負責。我們希望香港政府能在更大範圍內盡最大的努力維護香港的自由和人權。希望香港政府認真聽取人民意見,取消二十三條立法的動議。希望國際社會在制止香港二十三條立法的基礎上,繼續推動改變中國以「國家安全」為藉口而壓制中國公民的基本人權的行徑。讓我們共同努力制止這場對法輪大法及大法修煉者的迫害伸向香港。

    大陸法輪功修煉者及其親朋好友
    2002年12月22日


    台灣交通大學學生會就23條立法致信香港保安局

    2002年12月24日

    香港保安局

    葉劉淑儀女士:

    我以國立台灣交通大學學生聯合會會長的名義,代表學生聯合會和我們台灣交通大學學生聯合會一萬名會員寫這封信給您,表達我們對香港23條立法的反對立場。如果該提案成為法律,將嚴重破壞香港校園師生的基本權利,損害校園學術研究、文化出版品、社團活動、學生運動等自由。

    該計劃對人權的壓迫,不僅僅限於香港當地的學生,同樣也針對台灣的學生,在台灣許多合法的言論、活動,在香港將不再被允許。僅僅是參加支持在中國的人權自由或支持法輪功運動的某一遊行,哪怕是在台灣參加,都將會被該法律條文認為是“顛覆性”而受到處置。

    我們強烈要求香港政府能大幅修改23條法案,使香港人民、學生的自由權能夠得以保障,特別是要使香港政府擁有決定在香港的組織團體合法性的自治權、新聞自由權、文化出版品及校園的學術研究、社團活動、學生運動之權利。

    王詩銘
    國立台灣交通大學學生聯合會會長
    敬上


    林保華:反對第23條立法 全球聲援

    (原載自由時報)十二月十五日,六萬香港市民舉行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遊行示威,這是中共收回香港後最大規模的示威遊行,表明廣大市民對北京和香港特區政府要進一步鉗制香港自由和人權的抗爭。之所以這樣大的規模,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這是「一國兩制」的存亡關頭。北京收回香港五年多來,已經不斷侵蝕「一國兩制」,而為二十三條立法是要徹底搞垮「一國兩制」,以人治打垮法治,以專制取代自由。

      二、特區政府用硬銷的手法激怒市民。官員們不但對市民的意見充耳不聞,還強詞奪理、賣弄似是而非的中外歷史,強迫市民接受他們的歪理,並且暗指民主黨主席李柱銘反對立法是「叛國」。

      三、親共人士血口噴人也引起反彈。他們把反對立法的人士戴上「賣國賊 」的帽子,罵反對立法的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是「老年痴呆症」、「病態聖徒」等等。

      由於爭議很大,不但引起當年相信中共「一國兩制」承諾的西方國家的關注,在海外華人中也產生反響。因此在香港大遊行前後,海外華人積聚的城市,也組織了聲援香港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簽名、集會和遊行。

      一個名為「全球反對二十三條聯盟」在網上againstarticle23.org發起的簽名運動,執筆時已經有來自全球各地三千六百人的簽名,不但是華人,還有外國人。互聯網發揮了它的威力。連中國大陸都有人簽名,因為中共還來不及封網。一批海外華人知識分子在八九學生運動領袖王丹發起下,連署了支持香港市民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聲明。

      而帶頭遊行集會的城市,最早是在美國首府華盛頓,除了那裏的香港人以外,還有全僑民主和平聯盟、中國民運人士、法輪功學員等等。全僑盟全球理事長巫和怡冒著寒風親臨講演。其他城市如洛杉磯、舊金山,以及加拿大的多倫多、溫哥華、蒙特婁,乃至澳洲的雪梨都有舉行。其中香港人最多的多倫多,更是連續舉辦多次活動。美國的波士頓則在二月二十一日舉行,王丹將參與;我則會在紐約二十二日由全僑盟組織的活動中介紹二十三條立法的來龍去脈,會後將有一些人士遊行。

      不少台灣人參與簽名和其他活動;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在立法院主辦了「反對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與會討論。這不但是關心支持香港的人權,也可以認識到中共的「一國兩制」是甚麼貨色,等於打預防針。

      對香港人的大遊行,不論香港特首董建華,還是中聯辦主任高祀仁,都揚言不會影響立法,表明他們視民意若無物。也許他們還認為,越是這樣抗爭,越是需要鎮壓。這是一切專制暴君的心態。

    (有刪節)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媒體聲明:維護香港自由 開創和平環境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就香港23條立法發表媒體聲明-歷史的原因和地理位置使香港正好處於自由世界和共產世界的交界點。獨立、優越的政策使香港在20世紀成為投資和貿易的天堂,言論的自由使這裏雲集了亞洲、歐洲、美洲幾乎所有大新聞社。二十世紀,香港人民沐浴在富裕和自由之中。

    1997年中國領導人以“一國兩制”、保持香港資本主義制度五十年不變的承諾收回了香港。然而中共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僅僅五年,就迫不及待地把魔爪伸向了香港人民,企圖修改香港基本法,以法律名義剝奪香港人民的自由。受到專制極權者的脅迫,香港特區政府匆匆拋出了所謂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文件,打著所謂維護“國家安全”的旗號,欲蓋彌彰地針對著某些特定的團體,無情地衝擊著港人的基本權利與自由。

    23條草率出籠 動機何在?

    在江澤民強權統治的壓力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基本法第23條立法之前,草草出籠了一份諮詢文件,表面藉口是為“捍衛國家安全”,實際上其目標明確是針對有關團體,而這一行為嚴重侵犯了香港的基本人權和自由。

    正如法律專家們曾經指出,香港現有的法律足以涵蓋23條的內容,沒有必要再立一條新的法律。 因為即使“叛國”或“顛覆”沒有被列為基本法中單獨的一條,現有的法律已足以闡述這些問題。

    眾所周知,香港從未有過處理這類犯罪的先例和經驗,卻拼命要推出所謂的23條來填補所謂的法律漏洞,這不得不使人質疑這一草率行動背後的真正目的。

    23條照搬大陸極端做法 “一國二制”受到威脅

    事實證明,香港現行的法律及條文給香港帶來了真正的安全。23條不僅不能給香港帶來更多的保護,反而對現行法律、民權以及道德約束力量起到真正的破壞作用。更有甚者,23條立法對香港自由傳統的腐蝕將導致所謂的“一國兩制”的崩潰。

    請注意23條提案中對於“國家安全”和“國家機密”的解釋,這在任何反顛覆法律中都是一個關鍵因素。香港政府顯然想全盤照搬大陸對這些名詞的含糊解釋,並對發現犯有這些罪名的人也照搬大陸極端的懲治辦法。

    23條以國家安全為由鎮壓和平異見者

    我們不應忽視的重要一點是:北京政府在政府、國家和共產黨之間沒有甚麼區別。在“國家安全”和“國家機密”的幌子下,和平的異見者和異見團體被秘密圍攻、取締,因為他們被認為威脅了中共的霸權。如果有人宣說在中國某地區艾滋病如何傳染,或向媒體透露持不同意見者在精神病院受迫害的事實,或報導一次大規模的工人罷工,都會被扣上 “顛覆破壞分子”的帽子。

    香港居民朱柯明先生,是一名法輪功學員,因在2000年8月通過法律手續向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上交了一份控告江澤民及另外二名中國領導人迫害法輪功的起訴文件,七天後便被中共逮捕。他被判5年徒刑,目前仍在遭受精神和身體的雙重迫害。

    在美國行醫的滕春燕醫生因向海外媒體透露法輪功成員被秘密關進精神病院迫害的事實,被中共非法逮捕並被判處勞教三年。

    而港府正大力推行的23條,將會很容易的被用來鎮壓任何不符合江澤民集團喜好的團體或個人。如果類似上述的案例在香港變成一種常規,那將是人類文明的一大悲劇。

    23條中最模稜兩可的一條

    23條中有一條款尤其讓人關心法輪功在香港未來的命運,即:(港府)安全部將有權取締那些在大陸被禁止的被大陸標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

    經驗表明,立法23條很可能被江氏一夥利用,在他們認為合適的時候,作為一種打壓異見者的政治手段。1999年法輪功被非法取締就是中共明顯踐踏中國自己憲法的一個鮮明例證。23條的推出,讓人不得不想到一個問題:面對來自中共江氏的壓力,是否會再有像滕春燕那樣的人,勇敢地站出來為捍衛香港公民的基本權利而戰。

    香港政府反覆重審:在起草這項議案時,研究了許多民主國家的現行法律,想以此來表明這項決議符合國際標準。然而,我們相信,這種類同之處只限於表面,而真正的危險卻隱藏於背後。

    香港政府始終逃避一個重要問題,那就是,與西方國家相比,香港缺少政府機構之間對真正的民主相互制衡的特點,而這一點正是可以確保法律公正執行的關鍵。

    其實,這項法律已經開始在這片國土上選擇性地實施了。2001年11月,在警方的煽動下,食品環境衛生部門的人強行取走了法輪功的橫幅,他們的根據是一條食品環境衛生條例。還有今年3月14日發生的事件,香港僅僅根據一條通常用於小商販引起阻街的條令,就將和平合法請願的16名法輪功學員逮捕,並按這條條例對學員進行迫害。

    23條諮詢期間 港府濫用現行法律壓制表白自由

    令人遺憾的是,在整個起草23條法律過程中,香港政府並沒有真正尊重香港人民的自由和權利。諮詢過程更像是促銷商品一樣。它是在按照大陸當局秘密授意的時間表在進行。而且這樣一個關係到香港未來的重大決策,香港政府甚至拒絕合理的建議,其中包括把草案中更詳細的內容在大眾中進行諮詢。

    不管當局怎樣努力想使這一提案顯得合理,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將會不可避免地帶來很多麻煩。所謂的“國家安全” 實則是在減少國家的安全,實則是在被用來滿足少數當權者的私慾和利益。

    抵制23條 制止暴政向香港蔓延

    我們深深感到香港政府以及香港人民不應該成為江澤民暴政的犧牲品,不應該生活在恐怖之中,我們強烈反對任何以“國家利益”或“國家安全”為藉口,任意採取措施傷害無辜百姓的做法。

    讓我們共同站出來制止暴政向香港蔓延。讓我們真正為子孫後代的將來負責,捍衛香港人民現在所擁有的基本人權和民權,讓我們共同努力創造一個光明的未來。

    當日前一篇文章: 媒體報導:社會各界關注香港二十三條立法
    當日後一篇文章: 電子音樂賀卡:來自遠方的祝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