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12月23日】 莫妮克.瑟麗澤爾-本.瑰佳 代表居住於法國以外法國人的參議員 巴黎,2002年12月11日 書面提問 莫妮克.瑟麗澤爾-本.瑰佳夫人(Monique CERISIER-ben GUIGA )就香港政府在“基本法”範圍內提出的反顛覆法--也稱“23條”--[立法]計劃一事提請外交部長關注。 該計劃引起了大學教員、研究人員、記者協會、國際銀行界的擔憂。諸如美國國務院、英國[駐港]領事館等外交部門亦揭露此條文。實際上,它是想將一切行動和與僅僅擁有北京政策不一致的資料定為犯罪。僅僅是參加支持在中國的表達自由或支持法輪功運動的某一示威遊行,哪怕是在歐洲參加,都將會被該法律條文認為是“顛覆性”而受到處置,且這不僅僅限於香港居民:同樣也針對歐洲居民。 她要求外長闡明法國政府在此事上的立場。 莫妮克.瑟麗澤爾-本.瑰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