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12月22日】 我叫陶月芳,1939年生,現住澳洲悉尼。月芬是我的妹妹,她生性聰明,文靜,柔弱,長大後,我們一起進了北京無線電儀器廠,我這個當姐姐的,由於比她大十四歲,大多數的時候也擔負起母親的責任。 可是,不盡人意的是,月芬結婚後不久,與丈夫的感情一直不和睦,並且日趨緊張,經常鬧得家裏烏雲密布,夫妻感情面臨崩潰的極限。 1994年,我有幸多次跟從師父傳功講法班,深知大法的神奇和寶貴。得了寶貴的大法,我第一個想介紹給的人就是月芬。我說:“月芬啊,去參加法輪功的教功班吧,那師父人可真好!”月芬和我們全家人都看到了在修煉大法的短短時間內,我的身心變化。用他們的話說:“你從裏到外簡直是換了一個人。”月芬在1995年也開始了大法修煉,就這樣我們全家七八口人都陸陸續續地走上了大法的修煉道路。 月芬自從開始修煉,嚴格以大法要求自己,心性急速提高,與丈夫的關係很快就和睦了,這個壓在全家人心頭的沉甸甸的石頭一下子搬走了。全家人樂也融融。她孝敬父母和公婆,主動幫襯兄弟姐妹,就連叔,伯,姪子,不管誰有困難,只要她知道,哪怕自己省吃儉用,她都全力幫助。她還經常抽空看望住在鄉下農村的公婆,精心照料患有癌症的婆婆,在炎熱的夏天,特意為病重的婆婆裝上空調。是村裏皆口稱讚的孝順媳婦。感受最深的還是她的丈夫,是大法救了他的家庭,他從內心感謝大法,感謝師父。深知法輪大法好。在月芬的被迫害中,他始終給予強有力的支持。 在江氏集團打壓迫害法輪功的開始,月芬與千千萬萬個大法弟子一樣,堅定地走上了維護大法的歷程,4,25、7,20,多次上訪,先後五次被抓。覺悟了的本性使一個柔弱的女子如此不屈不撓。記得在2000年的3月,月芬因在公園煉功被抓並被關押在北京昌平收容所15天。她說這麼好的大法,我們為甚麼不能堂堂正正地煉?修煉法輪大法沒有錯。同年的6月,她去一個學員的家裏,被惡警以非法聚會為由而逮捕,被非法關押了一個月。2001年的春節的前一天,被地區派出所騙去談話,毫無理由地被強制關押了10天,在她丈夫的強烈要求下,才被釋放。同年10月,月芬再次走上了天安門,喊出了她的心聲:“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因此被抓,受盡了折磨,可她堅持兩個多月沒有說自己的姓名,後被誘騙說出了住址。12月中旬被強制送到洗腦班,一直到12月底才回到家。打那以後,街道,派出所輪番不停地騷擾。在百般無奈下,2001年的4月月芬被迫離開14歲的孩子,丈夫和溫馨的家,開始了流離失所的日子。多麼大的悲哀啊,大法將一個只離破碎的家,改變得這麼圓融美好,而邪惡江澤民卻迫使她有家不能住。就連公婆家,他們都不放過,當她流浪到公婆家,立刻就有大幫的警察來捉她,由於月芬是村裏人人都知道的好人,鄉親們通風報信,及時將她轉移,才免於此難。 2002年的5月17日,月芬在和其他學員一起貼真相材料時被抓,在被關押一個月後,在毫無法律程續的情況下,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常營西裏甲1號,郵政編碼:10024)判了一年半的勞教,現被關押在北京市新安女子勞教所三大隊。按照通常的慣例,判刑的日期是從被拘留之日算起的,可是,月芬的判決書上卻從她被拘留的一個月後才算起的。而且,在判決書上明確地寫著是因為月芬貼了三張法輪功真相材料而被判一年半的徒刑。 多麼地荒唐啊,僅僅三張真相材料就強迫一個人人公認的好人受19個月的牢獄之苦。天理何存啊! 他們不但迫害月芬,自月芬被判刑後,還停止了月芬丈夫的工作達兩個月之久,此後,雖然允許去上班了,可是,他被調離了原來的工作,並且,白幹了一個月不給發工資。走遍天下也聽不到這麼荒唐的事。更令人擔憂的是,從12月份起他們不允許家人探望,我們不知道月芬的情況如何。 我想念我親愛的妹妹,每當我拿起月芬的照片,端相那秀麗的面容,淚水都止不住地流淌,我知道,在中國有千千萬萬個像月芬一樣的大法弟子被邪惡迫害著,有千千萬萬個法輪大法的家庭被迫害得妻離子散。我們的親人為了眾生在承受著這不該有的邪惡磨難,師父不承認這些,我們更不能允許這邪惡的迫害再延續下去了。讓我們所有的善良人民共同起來揭露,制止這場邪惡的迫害。把我們的親人從魔掌中早日營救出來。 陶月芬現被關押在北京大興縣女子勞教所(原天河,新安勞教所)。郵政編碼 102609 總機電話 010-60275858 或 010-60276484 或010-60277013 轉 3 大隊 隊長:焦學先(首惡);張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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