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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23條立法揭開港人惡夢的序幕
文/蕭劍
【明慧網2002年12月21日】([注]本網站所轉載的參考資料皆為非修煉界人士所撰寫,不一定和法輪功學員的認識相同。)

香港,這個舉世矚目的東方之珠,面臨著50年來巨大的災難,這座美麗的城市素有高度自由的政治、經濟聲譽,在她回歸僅僅5週年之際,將倒退到人類歷史最黑暗的年代,23條立法徹底否定了「一國兩制」50年不變的政策,同時香港將實行與大陸一樣的專制獨裁統治,香港人民的惡夢將從此開始。

香港23條是江澤民多番親自催促董建華辦理的,江澤民給董建華連任條件之一就是23條立法,江澤民急於讓董建華立法,也是為了自己的連任布局的。十六大前,筆者就曾撰文指出江澤民想要連任,現在他仍擔任軍委主席,明年三月也絕不會卸任的,目前他雖已卸下總書記職務,那是在黨內外一片激烈反對聲的結果,但結局仍是在常委中安插了六個心腹,形成了「六人幫」的江核心。明年江澤民仍佔據著軍委主席不下來,將引起的中國動亂已不可避免。江澤民在位十三年,民主法制大倒退、人權惡化,軍隊國家大倒退,腐敗極度泛濫,數千萬工人下崗失業,中國各種的危機已極為尖銳,隨時都有火山爆發的可能。江澤民高度控制新聞言論,30萬網警嚴密地封鎖著互聯網。但是,香港目前仍是一個自由的地區,香港仍是被中共視為「反共基地」的地方,因此害怕香港的自由新聞的真相信息,影響到真相信息被封鎖的中國大陸,中共一貫是靠謊言暴力統治人民的,人民是被洗腦過,一旦香港自由信息的新聞全面影響大陸,那麼中共暴政下的統治就會立即垮台,這就是江澤民為甚麼要急於香港23條立法的原因、這就是江澤民要用大陸的那一套來對付香港人民的原因,香港人民的百年來的真正惡夢從此拉開序幕。

香港基本法第23條中的每一條都可以以莫須有的罪名給不愛黨的香港人治罪。

23條規定在中國大陸內任何以國家安全為由被取締的團體,其分組織在香港隨時可以被取締,港府無須任何獨立調查。23條裏規定反對政府就是反對國家。23條規定,警方不需要有法庭手令即可隨時進入民宅搜索、拘捕、無需證據,警方的懷疑就構成證據;23條規定,任何港府認為煽動性的言論都可入罪,無論此言論是口頭的、書面的,還是電子形式的,發表此言論的人有罪,聽到的人有罪,知情不報者也有罪;23條規定,如果身為香港居民,不管身在何方,都受此法律限制,違反23條可被引渡回港。在香港內的人,無論國籍如何(包括過境者和來訪者)都受23條立法的限制。輕者一般入獄7年,重者終生監禁;23條規定,為個人或團體開戶的金融機構,可能被隨時調查,甚至觸犯「非法財務支援」的罪名,只要開戶的個人或團體被控或者懷疑為非法,23條還規定,朋友或親人如果是被宣布的非法組織成員,不論在何地,一旦來港,必須舉報,否則就是「顛覆政權」或者「分裂國家」。

以上23條所規定的條例實際是社會的大倒退、人權的大侵犯、法制的黨性化。香港600萬人民面臨著白色恐怖的大迫害,這是香港人民面臨著嚴峻抉擇。

江澤民在大陸倒行逆施,其現有的制度倒退到比清朝政府更腐敗、更愚昧。古代任何一個封建王朝都不像中共當今的如此腐敗專制,如此殘害百姓,無法無天。香港23條立法,將把香港由一個文明、民主自由、經濟繁榮的社會拉回倒退到大陸法西斯鐵蹄專政之下,香港人民的災難將從天而降。世世代代生活在香港的人民,他們都親眼目睹五、六十年代,數百萬的大陸難民冒死大逃亡,從地獄般的大陸逃難到香港。能成功逃到香港的是幸運的,還有無數的大陸逃難民眾死在解放軍的槍口之下、死在水渠、葬身大海和羅浮橋對面的山上,在那萋萋的芳草下,埋葬著無數被解放軍開槍射殺死亡難民的屍骨,香港人民不會忘記中共的法西斯殘暴殺害了多少人民。

香港23條立法又將把香港變成一個恐怖的人間地獄,23條中的每一條都會使每個熱愛自由、民主、正義的香港人民淪為階下囚,除非把靈魂交出來,做一個沒思想的奴才,要麼就做中共的傀儡。今天香港人民面臨著嚴峻的關頭,23條將給香港人民帶來巨大災難,香港人民的命運要靠自己行動奮起反抗,對董建華說聲「不」,拿出當年「6.4」百萬市民遊行時那種團體精神,掌握自己的命運。否則23條一旦實施,災難不僅降臨到香港600萬人民的身上,同時也給全世界帶來災難,又將有數百萬香港難民投奔怒海、尋求自由,不僅給世界帶來經濟災難,也給世界帶來人道的災難。

香港回歸5年來,政治體制在倒退、經濟在蕭條、專制權力在蔓延、人民在逐步被洗腦、奴才傀儡的數量在增加,在今天23條立法之前,香港人民將重新審視自己的立場和位置,是應該徹底覺醒的時候了。

香港是屬於香港人民的,香港人民一定會掌握自己的命運,全世界人民都在關注著香港人民的命運。香港應該成為督促祖國文明進步的一個動力基地。

(有刪節)

當日前一篇文章: 參考資料:哈佛法學院郭羅基稱港府跳過程序立法
當日後一篇文章: 〖西方輪迴研究漫筆〗轉世前的安排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