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12月2日】1999年10月,河南省太康縣兩位大法弟子到北京請願,帶回後被非法勞教。其中一位大法弟子是鄉黨委副書記,當了幾年的書記,為政清廉,兩袖清風,家境並不富裕。當邪惡之徒問他:你是要法輪功,還是要XX黨時。他毫不猶豫地回答:「要法輪功。」一句話就被非法勞教三年。一位是一個煉功點的聯繫人。因為兩位仍然非常堅定,勞教三年到期後,又被當地公安非法帶回到當地看守所關押,聽說是為了勒索錢財。從1999年10月到2000年秋天,小小的一個小縣城,勒索大法弟子的錢財就買了一輛「桑塔納」。 正告惡警:靜下心來想一想,經過三年多的關押、勒索、打壓,大法弟子為甚麼仍然非常堅定呢?我們師父寫過這樣一句話:「…人一旦知道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義,為其捨命而不足惜的。」 (《我的一點感想》)再想一想在歷史擺放位置的今天,你們充當了甚麼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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