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12月18日】[編註﹕本文發表後,北美某講真相小組的同修發來反饋意見,重點指出了原文中幾個沒談清和不妥的地方。因為其中很多意見談得都非常好,我們結合該小組的意見,對此文進行了修改和充實。以下是修正後的版本。2002年12月17日]* * * 師父在一週多前的費城法會上講道:“我過去講過,我說實際上常人社會發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那麼這貌似氣勢洶洶的23條是衝著我們的甚麼心而來的呢? 修煉到今天,我們在感性、理性上都對法有了深刻的認識,也都知道,面對再不好的事情,如果我們能及時的向內找,用大法修正自己,事情瞬間就可以發生奇蹟般的變化。個人修煉是這樣,那麼這種瘋狂的衝著我們整體而來的所謂檢驗,其實也是一樣的道理。 回想德國事件時,自己只顧忙著處理手頭的大法工作,心想某某同修去了,有這麼多修得好的同修去,足矣,我手頭的工作也很重要,不能耽誤。抱著這樣的心,那幾天甚至沒有特意坐下來發正念。接下來是俄羅斯、冰島、美國,在一次次的大會戰中,我們每一個弟子都在法理上有了突飛猛進的突破,我們國內國外的大法弟子也越來越明白了整體的成熟是我們必須達到的狀態。 然而23條的出現,說明邪惡在未被正法前的最後一分鐘,也要維持它們所謂的檢驗大法弟子整體的安排。師父不承認這種安排,並要我們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及其本身。而且師父也講過,任何事情,如果師父不讓其發生,就發生不了。那麼這件事發生了,是否說明我們的確有讓師父和眾正神無法插手的大漏呢? 我理解,我們整體上還有在法上的迷惑才是23條出現的根本原因。面對23條的時候,我個人真切地感到了疲憊和力不從心,明顯地有被舊勢力牽著走的感覺。面對著每天被塞滿的電子郵箱,我在太多做不完的具體事物中感到不知如何把握主動。 好在自己清醒地知道,越是在這樣的壓力面前,我們越是要靜心的學法。在學法中,我看到在這件事中,我們整體暴露出來的兩個問題:首先,忙於對此事進行積極反應的弟子,還是那些在參與正法中,三年多來一直都很主動的同修。這些同修大多擔任著不同項目的協調工作,本來就已經忙得不可開交,學法,煉功很多時候都難以保證。出於正法粒子的直覺,這些同修毫不猶豫地又開始積極應戰,但在如何更好的做好其他同修的“秘書”,儘快地幫助其他還不了解情況的、在法上還沒認識到的同修參與進來等方面,其實做得是遠遠不夠用心和細緻的。另一方面,很多同修也還處於我在德國事件時的狀態,執著於自己手頭的正法工作,覺得已經有那麼多同修在操心了,自己的工作也不能耽誤,所以心並沒在這件事上。 第二個問題也很嚴重,在費城法會上,師父講:“這麼一部大法,這麼多大法修煉出來的偉大的未來的神,偉大的大法弟子,怎麼能把希望寄託於常人的甚麼人呢?這不是對我們自己的侮辱嗎?人類能左右神嗎?可是我們有很多大法弟子都在這樣想。一個人想不要緊,兩個人想也不要緊,那是個人修煉問題。大家都這樣想,在整個大法弟子的群體中,這是個甚麼現象啊?一個強大的波動,一個強大的執著。這可不行。我看見了,舊勢力也看見了。舊勢力認為這還了得啦?所以它就叫中共的十六大的結果變得更壞。”在我們討論23條這一事件的時候,很多同修也在用人的思想在分析,處處落在做事上。我們要不要做事?當然要做,必須要做,而且要大家一起來做,從而達到救度世人的實際效果,因為講清真相是大法弟子用常人的方式參與正法的過程,自“7.20" 到現在,我們所作的所有講清真相的工作(媒體,政府,網絡,電話,等等)都是以常人的形式進行的,“別看有些事情好像和常人做的一樣,他們是為私的、為常人的目的做的,而你們卻是為了大法,基點不一樣。”(《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講法》)然而,如果說不修只做事,只想通過打電話、發傳真、寫文章、搞遊行、辦集會就能解決得了法上的事,無形中把表面方法絕對化了、變成了具體工作的目的,那在高層次上看來,是不是也是把正法的事寄託在人的方法上呢? 當然,上面只是從修煉的角度來看的。這僅僅是問題出現的一個方面。香港惡法23條事件的出現,從另一方面講,是邪惡舊勢力的本性所致,是因為它們想繼續對大法進行迫害所致。師父在費城法會上講法時說,“我過去講過,一直到迫害最後邪惡都不會停止迫害,明天結束,今天那個邪惡還是照樣行惡。沒正完法之前的宇宙它就是那樣,它不會因為沒正法而自動變好,沒正法它怎麼能變好呢?那個毒藥它就是有毒的,你想不讓它毒了,它做不到。所以從這一點上看,我們對邪惡的勢力,包括常人那些迫害大法的惡人不要抱任何幻想。”所以總體上講,我們當前的講清真相的工作還做得遠遠不夠,明白真相的常人(特別是中國人)在人口中所佔比例還很小。作為大法弟子,我們在正法結束之前都要抓緊時間救度世人。講清真相是為了救度世人,救度眾多下到人間的無數天體的王和主,這是所有大法弟子當前義不容辭的神聖職責。 第三點,“為甚麼在這個時候出現23條?”“為甚麼在香港?”很明顯,自從香港學員成功租用香港政府場地舉辦2001年大型國際法會以後,香港就一直成為邪惡舊勢力的眼中釘。由於香港的特殊地理位置(屬於中國而法輪功學員擁有合法權利),它一直是邪惡為迫害大法而設立的重點戰場之一,也是邪惡妄圖把對大法的鎮壓和誣陷推向海外的前哨。這一點從剛剛告一段落的“香港誣告案”到現在的“23條”都體現出來。而“23條”則是邪惡想把對大法的迫害在香港合法化的一個企圖。這點很主要。 現在回過來再看這個問題:23條究竟衝著我們的甚麼心而來?如果我們不是孤立地考慮這一問題,而是置身在正法進程中連貫起來看,就會容易思考一些。從德國、俄羅斯、冰島到美國德州,從“香港誣告案”到“23條”,可以看出我們在正法工作中出現一些失誤的時候,大部份是因為我們沒有在法理上認識到應該積極主動去清除邪惡,而是消極被動地被邪惡拖著走。比如很多學員在“香港誣告案”後總結到我們應該是先控告香港警方對和平抗議的法輪功學員的違法暴力拘捕,而不是被動的應訴。這一點也適用於德國及冰島事件上。所有這些都在表明我們講清真相的力度還很不夠。 在學法中,我體悟到,在正法進行到今天這最後的階段,師父一再講我們是個整體。我們應該如何以覺者的狀態在人中配合,這是大法對我們正法弟子的要求。那麼邪惡的一切所謂檢驗,也是以在這方面幫我們提高為藉口而來的,那麼此時如果我們都能在做的過程中,時時用法來對照我們的一思一念,迅速地糾正自己的念頭,當我們整體無漏的時候,邪惡的破壞也就不能得逞了。當然,在法理上的認識、在心性上的突破雖然至關重要,但這一切更是為了讓我們把講清真相的工作做得更好更深入細緻,因為他們是相輔相成的,而不是寄希望於“迫害會自滅”或“毒藥不毒”。 我們應該明明白白地給常人講真相(打電話、發傳真、寫文章、搞遊行,等等,包括能造成轟轟烈烈社會效應的和春雨潤物細無聲般進行的),不是求常人給予我們甚麼幫助,也不是想通過他們達到我們的甚麼目的,我們講清真象是為了清除邪惡、救度世人。 我們有任何做不好的時候,都是以眾生的生命為代價的。師父正法為甚麼?我理解是為救度眾生。我們冒著天膽而來為甚麼?為救度眾生。我們要徹底否定23條為甚麼?也是為了救度眾生。23條動不了大法一絲一毫,23條也阻礙不了大法弟子走向圓滿,但如果我們不能在法理和心性上快速突破和成熟,受害的將是香港和中國大陸眾多可貴的中國人。 個人境界所限,看到的和想到的就這些。不當之處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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