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12月10日】佳木斯大法弟子劉俊華,於11月份被東風區法院非法判十年重刑。 劉俊華,男,36歲,原三江食品公司保衛科經警。他是在4月份本市惡警大搜捕時從家中被綁架的。當時從他家搜走影碟機一台、隨身聽兩台、現金兩千、手機兩部(其中有一部手機被在場抄家的惡警偷走)及大法書籍、光盤、錄音帶等物品。 東風區公安分局為了達到非法重判劉俊華的目的,對該大法弟子動用多種酷刑進行酷刑逼供。“十一”之前,東風區法院對劉俊華進行開庭審理,因本人全部否認所謂的證據,法庭宣布休庭。這之後,法院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把判決書直接下達到劉俊華手裏。目前,劉俊華仍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劉俊華的愛人羅慧(大法弟子),35歲,原三江食品公司有線電視台播音員。今年的5月份,南衛派出所惡警到她家蹲坑兩天抓她,從此被迫流離失所。 看守所副所長電話:0454-878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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