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11月25日】給某區委書記打電話 我:書記您好,打擾了。有個事向您反映。近來我聽說一些國內監獄放了一些犯人,騰出地方關好人。人民警察是保護人民的。可是今天卻讓警察抓好人,放壞人。到底我們的國家要幹甚麼?我們的社會要向哪個方向發展? 書記:你說的情況是真的嗎?能不能說的更具體些,還有你叫甚麼名字? 我:書記很對不起,我不能把我的名字告訴你,也不能說的更具體。不過您可以到任何一個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看守所、勞教所、監獄了解情況,情況都差不多。大家十分困惑,更有甚者,現在一些派出所又接到了這樣的命令,告訴警察在抓法輪功學員時,可以開槍。死了算白死,算自殺,不問身份,就地火化。 書記:我一定要去問問。國家是有法律的,怎麼可以隨便開槍? 我:這可是人命關天的事,希望您在百忙之中關心此事,而且現在正是兩會期間,您也可以問問其他領導看看他們是否知道此事。 書記:謝謝你給我反映這個情況。 給某大學領導打電話 給他講了為甚麼打電話給他和法輪功真相(約15分鐘),他一直聽。我問,“你還在嗎?” 他才說話:“在,我在聽著呢。 第一,謝謝你說的這些。我相信你是真誠的。我尊重你個人的看法。 第二,對法輪功問題的看法,不便在電話裏說。 第三,你說的(被強行送去洗腦的)博士,很快會回來的。 第四,把他送走不是學校的行為,和學校一點關係都沒有(註﹕在這裏,我沒有和這位大學領導討論。因為我想,他知道不應該送就行了)。是公安機關的事。不是學校要這樣做。不是我們願意這樣做。” 我謝謝他,答應以後真相大白時去看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