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10月31日】2001年元月,四川省瀘州「610」辦公室成立了「法制學習班」,其實是法西斯洗腦班。這裏先後劫持了三批法輪功學員。 8位被從瀘州各看守所轉到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與其他8位堅強不屈的法輪功學員一起被關進了第三批洗腦班。洗腦班強迫法輪功學員每月交1~2千元生活費,有的農村學員因拿不出錢而被迫牽豬作抵押;有的法輪功學員家屬被逼得把丈夫死後的安葬費都交上了。 在洗腦班,法輪功學員每天被迫讀誹謗大法和師父的書,看誹謗大法的電視。如果哪位法輪功學員的眼睛閉上,公安會立即逼他把眼睜開;如果學員盤腿坐著,哪怕是在各自宿舍床上休息,只要被管理人員看見,就被強迫把腿給搬開;而且還有公安晝夜值班,沒有任何自由,洗腦班不是監獄,勝過監獄。 大法學員反覆學法,一致認為對於洗腦班的一切要求都要堅決不予合作──叫唱為惡人歌功頌德的歌不唱,叫跳舞不跳,叫打太極拳不打。 2001年9月28日,不知四川省哪級頭頭來瀘州檢查工作。那天早上,洗腦班不法人員把每個宿舍都貼上了誹謗大法的標語,法輪功學員們就給撕了。公安把一位法輪功女學員給銬了起來,大家據理力爭,此時恰逢頭頭來檢查,法輪功學員要求和他們對話。他們只是看了法輪功學員們每週寫的體會後,頭也不敢抬就走了。法輪功學員集體背誦了《論語》、《洪吟》和一部份經文,持續了半小時之久。這一舉動確實使惡人懼怕,隨後它們把幾位法輪功學員關了15天的禁閉。 2001年10月中旬,11位學員毅然衝出洗腦班,有力地震懾了邪惡。瀘州公安局出動大量警力對這11位學員的家人、親朋好友、遠親近鄰,包括當年下鄉的地方,從省內到省外各交通要道,凡是能涉及到的地方都布下了崗哨抓捕。從此洗腦班解除了。 2002年6月,瀘州市非法審判了五名大法學員,有判三年的,有判兩年的。成都大法弟子徐永,女,38歲,2001年2月被人出賣被瀘州公安從成都抓到瀘州三華山看守所關押了一年零三個月後被判刑兩年。她很堅定,從不屈服惡人的迫害,因此被看守所管教戴手腳銬(手和腳連在一起的一種有10多斤重的長鏈銬)長達7個月之久。後被轉到瀘州的福集看守所,因堅持煉功,被綁在死人床上直至被非法判刑。 2001年8月一個晚上,瀘州大法弟子周瑞英在回家的路上被公安跟蹤,而後,便衣突然塞給她一包資料而被抓,2002年6月被非法判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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