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10月24日】 鑑於,法輪功是一個和平非暴力的個人信仰,在中國及世界各地擁有數百萬修煉者; 鑑於,中國[江氏]政府發動的,由中國政府官員及警察執行的,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滲透到中國社會的每一角落和各層政府機構;並且 鑑於,幾名美國公民及永久居民在中國被任意拘捕,監禁和折磨;並且 鑑於,為引起對法輪功修煉者受迫害情況的關注,德州國會議員頒布了一項國會兩院共同決議; 因此,我,吉姆﹒海凌,邁格裏格市市長,在此宣布: 2002年10月為邁格裏格市「法輪功月」,並敦促給予相應的獎勵。 作為見證,我於2002年10月14日在本文件上簽字。 2002年10月14日 (簽名) 吉姆﹒海凌 邁格裏格市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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