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10月21日】 共和國總統 技術顧問 巴黎,2002年10月17日 先生 : 共和國總統收悉您有關法輪功運動成員處境的信件,他責成我答覆您。 法國及其歐洲夥伴從1999年就對這一卷宗予以關注。並對圍繞這一卷宗所援引的眾多酷刑表示擔憂。 歐盟為促進改善中國人權狀況的努力是堅持不懈的。法國是1997年最早倡議歐中人權對話的國家之一。每六個月在這個範圍內向中國政府提出有關侵犯人權,言論與集會自由,思想自由,酷刑與行政關押等問題。 法國同時也在每次雙方高層會晤的機會中提出人權的問題,比如今年9月26至28日中國總理朱鎔基訪問法國期間就是這樣做的。 請您接受,先生,我的敬意。 簽字 洛朗﹒比力
致法國法輪功協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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