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王金國於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那年,他29歲。 | 2.他是黑龍江省雙城市農豐鎮中學優秀的歷史教師。 | 3.他多次被評為市級、鎮級勞模,曾獲市級論文二等獎,年年獲教學獎金。 |
| | |
4.1999年7.20江澤民利用國家機器迫害法輪功,王金國心情特別沉重。他深知是法輪大法健康了他的身體,淨化了的靈魂,使其福益於社會,法輪大法賦予自己生命新的意義,這麼好的大法怎麼可以被誣陷呢? | 5.2000年6月,王金國決定進京上訪,反映大法真實情況,卻毫無道理地被關押在雙城市第二看守所。十九天後才被放回。 | 6.2000年11月8日,為了給大法說句公道話,王金國全家再次毅然進京上訪,半路被惡人截回,關進雙城第二看守所。15天拘留期滿時,農豐鎮領導卻說:「再關一個月也沒問題,勞教才好呢!" |
| | |
7.同年12月3日,他又被非法轉入刑拘第三號監室。在那裏受到了犯人們慘無人道的迫害。犯人們讓他睡在水泥地上(長達四、五十天)。每次晚飯後都毒打他,有一次王金國被打得發出了痛苦的聲音,這時犯人卜明星、劉志國等三人像惡狼一樣一擁而上,又把他狠狠地摔在地上。 | 8.還有一次,犯人用手指狠狠地彈他的眼球,痛得他眼淚嘩嘩直淌。惡徒卻稱之為「彈燈泡」。犯人還常常穿著硬硬的皮鞋,照他的心窩使勁地踢,這經常使他上不來氣,疼痛不已。 | 9.最嚴重的一次,獄霸卜明星給王金國「打榨菜」,他掄起雙拳左右開弓,拼命照王金國臉上不知打了多少下,致使王坐立不住,大口大口地嘔吐。此時王金國已被迫害得心、肺、腎功能急劇下降,腦袋腫大,呼吸困難,尿血,周身無力,血滿衣襟。面對這一幕幕,看守所的管教卻視而不見,反而鼓勵犯人們的暴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