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1月21日】我家住在離街裏很遠的特別偏僻的地方。2000年11月9日早上起來,走到大門口一看,有一捲白紙,打開一看,是法輪功真相材料,共五張,當天去姐姐家(白城)送錢,順便把資料放在兜裏了。 當天下午3點多到我姐家,我把這資料給姐姐看,不一會姐姐家的鄰居來了,她看後說這資料真好,“上我家去吧,就我自己,兒子出差了。”我就跟她去了。姐姐是後去的,沒到5分鐘就闖進5個警察,說他們是新立派出所的,有人報案。然後把我們三個人帶到新立派出所,後來又來了3個警察,他們說是洮北區政保科的,一個姓田的,一個姓郭的,還有一個不知道姓啥。姓田的說他是大隊長。田告訴那5個警察說他們5個小伙子幹得不錯,每個人給加5分。這時,有惡警來搜我們幾個的兜,我姐和另一個同修她倆甚麼都沒有,我兜的錢被他們扣下了。並問我錢是哪來的,我說是我女孩兒結婚剩的錢,我姐家要用錢。田又問我資料是哪來的,我說在我家大門口撿的。他不信,讓我說出和誰聯繫。我說,我誰都不認識,我家離街裏很遠,我又說,法輪功真好啊,我曾是生命垂危的人,患有胃癌、心臟病、高血壓、類風濕、手指變形,只煉了半年身體病痛全無,我師父告訴我們“整個人的修煉過程就是不斷地去人的執著心的過程。人在常人社會中,你爭我奪,爾虞我詐,為了個人的這點利益,去傷害別人,這些心都得放下。”(《轉法輪》)田說,“你別跟我洪揚你們那個大法,我問你煉不煉了?”我說煉啊,這麼好的大法能不煉嗎?田和那幾個人說要判我三年。我說,“做好人給判刑,真有意思。”其中一個胖子說,“老太太,你說你值不值,你說殺人放火判刑還能出口氣,偷摸搶還能得著物,你說你值得嗎?”這些警察都到甚麼程度了,殺人放火、偷摸搶他佩服,你做好人,他還說不對,這真是到了人不治天治的時候了。他們一看也問不出來啥,就把我送到白城市看守所女監(晚上10點多了),聽犯人說,我姐早給送到我們對門的那間牢房去了,她是拘留,我是刑拘。 第二天惡警又來提審,還是那個姓田的,姓郭的,還有一個姓李的。他們就讓我說出和誰聯繫,還說如果說了就放我,不說就判刑。我說我甚麼都不知道,就知道大法好。他說“你還想平反?”我說人從來就沒有說了算過,只有我師父說了算。你看劉少奇、鄧小平那時打倒了,又給平反了吧!總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還我師父清白!他們記錄的那個人都記下了,我還簽了字。惡警非法提審我20多天,沒有結果,他們再也不來了。田某沒有任何理由就把我的2450元錢給扣下了。在看守所裏吃的是豬狗不如的東西,每天兩個窩頭,那玉米麵裏有土、沙子、糠皮,有的還不熟,菜湯裏沒幾個菜葉,沒有一滴油,上面還浮著一層小蟲子,碗底一層泥。每天被強迫勞動11個小時,挑綠豆。我們是道德最高尚的好人,卻受著非人的待遇。後來,我姐姐也由拘留15天轉為刑拘。 在2000年12月末,又來了一名大法弟子,叫齊正法(化名),她準備去北京正法,被女兒、女婿知道後送到白城市洮北區看守所拘留。齊正法到看守所面對我們大家說:“我們不是犯人,我們學法輪大法的都是好人,法輪大法是正法。他們不讓我去北京,我在這裏也可以證實大法好、神奇。監獄的飯我不能吃。”她絕食絕水抗議,每天還挑綠豆,還能扛麻袋,工作量11個小時,特別精神,只是人有點瘦。到了15天,她夾起行李堂堂正正地走出看守所。 後來我姐被非法判一年勞教,我被非法判二年。在非法關押了103天後又送往九台勞教所。在九台待了九個月,又被送往長春黑嘴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