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1月15日】我們在天安門被抓以後,我有一種感覺,就是我對邪惡作出了某種妥協。這是由於我們事先都不清楚,一旦被抓,我們應該怎麼辦。他們用車把我帶走,然後把我們帶到警察局裏關起來,然後又把我們帶到地牢裏,那地牢只能稱之為獸籠。沒有窗戶,沒有燈,沒有床,沒有椅子,除了光禿禿的牆外,甚麼都沒有。我們中有的被審問,有的被打,有的受到性騷擾,有的被強行照像。大家沒有配合邪惡的要求。有的拒絕受審,有的拒絕被搜查,有的拒絕在吃飯時被照像。 現在我明白了,由於我心裏不踏實也不清楚,輕易地接受並配合了邪惡的要求和命令。我是第一個被抬到警車裏的。我前面的車窗正開著。我馬上想到我可以走。我們來的目的不是被抓,而是證實法。 可是我心裏還是隱藏著怕心,同時也產生了許多人的想法:“我一個人在外面幹甚麼呢?這車窗太小了。其他人也都安靜地坐在那裏。如果我從車窗跳出去,肯定會被警察發現。”我頭腦中充滿了不正的思想,試著從車窗往外爬,結果又被抓了回來。 由於我的思想不夠堅定,不夠正,我有太多的顧慮,疲勞感和不舒服的感覺,在整個被關押的過程中,我一直在作思想鬥爭。我上廁所時,至少有三個女警察陪同,為了監視我她們不讓我關上門。剛開始我還想:“這是正常的。亞洲人都是這樣的。”雖然我感到很難受,但對於這些我還是一概接受了。我對自己說:“作為修煉人你甚麼都能承受。”當我最後用法來衡量,我馬上明白了,這是一種變異觀念,我不應該接受這種不公平的待遇。 在下一次上廁所時,我跟警察說,他們沒有理由監視我。我是一個按照真,善,忍修煉的正直的好人。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他們不能像對待犯人那樣對待我。他們回答說這是他們的工作。我沒有放棄,說:“你們的工作是看管犯罪分子,而不是看管好人。”其中一個警察變得若有所思。其它人態度還是很強硬。結果是,他們允許我上廁所時半關著門。 在下一次,我沒有再想去跟警察爭取我的權力,而是走過一個警察身邊,徑直向廁所走去。我拋開了一切想法,只帶著一個正念:我不能被這樣侮辱,不能被這樣剝奪了關上廁所門的權力,不能被剝奪自由。這個警察問:“你上哪兒去?”我說:“上廁所!”“等等,你不能一個人去。”隨後來了一個女警陪著我,其實她只是跟在我後面。我甚麼都沒說,毫無問題地關上了廁所的門。後來我認識到只有無條件地照師父的話去做,對法有一個深刻的認識,才能認清自己要過的關,並過好這個關。一正壓百邪。 現在這一切都過去了,我更清楚,我們無論如何不能接受對大法的迫害。我們更不能接受大法弟子被抓,被關押,被折磨和被用其它方式鎮壓,迫害。儘管每個大法弟子都能承受痛苦,但這裏關係到的是正法。作為大法弟子,我們要對宇宙中一切正的因素負責,要清除一切不正的和邪惡。 我們作為大法的保護者,有責任在人間正法,給世人講清真象,救度世人。大法弟子和好人是不應該被關起來的。監獄是用來關押邪惡生命和那些完全失去了道德標準,損人利己的人的。 目前大法弟子遇到的困難是邪惡勢力的安排,為的是檢驗大法弟子。師父在講法中說:“所以我在正法,他們卻認為我也是在創立一套證悟的東西,只不過是非常純正、層次非常高,在他們看來僅此而已。這就是他們今天所敢於給我們帶來這場災難的原因,那就是更高的果位與這麼大的法就得這麼大的考驗,但是呢,反過來講,如果不允許它發生,它也發生不了。我是要利用他們安排的這一切看他們所為中的心性。”(《李洪志師父在美國西部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上的演講》) 師父又說:“但是,我們的大法,我告訴大家,任何人不配去考驗他。因為所有的生命,包括宇宙裏面的一切生命都是他給開創的,他創造的造就的,所以誰也不配去考驗他。”(《李洪志師父在美國西部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上的演講》) 如果我們接受了邪惡的舊勢力的安排,那就是接受了不公正的事發生,接受了人對大法犯罪。這樣,即使我們在監獄裏向一些警察說明了真相,清除了他們不正的思想,我們還是給了很多人幹壞事的機會。我想,我們的目的是向人們講清真相,揭露邪惡,挽救世人,用各種方法證實大法。 如果真能做到這一點,不接受邪惡的要求和命令,如果我們都能做到這一點,我們的環境就不會像現在中國這樣了。當然我們還有執著,所以我們還會遇到困難,還可能會被抓。關鍵是我們能否利用它來達到正法的目的。 通過這些事情,很快能看出我們的心性,我們是否在真正地實修,修得如何。我們看到,真正的修煉是不容易的。有時不容易認識到是考驗,有的執著心隱藏得很深,因為一切都表現的很平常,人很容易被生活中的利益所迷惑,以至不能對那些考驗引起重視。在中國,要想煉功就會有生命危險,而在西方社會,我們還找各種藉口為自己的不煉功不學法作辯護。我希望,大家更精進,跟上正法的進程,完成大法弟子的使命,挽救更多的世人。 (2001年12月德國愛爾巴赫市法會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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