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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菜場的故事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2年1月11日】2001年12月29日早上我正在出攤賣菜,兩個警察和居委會的群幹(群眾幹部),走到我跟前問:“你現在住在哪裏?”“你問我這幹甚麼?”“我要登記,好管理,把你愛人找來。”我知道他們的來意不善,是衝著我修煉法輪功來的,他們是我原來暫住管段的戶警,因10月份我在菜攤上看書,被居委會的幹部舉報了,後被抓到派出所,又被抄了二次家,惡警還逼房東不准租房子我住,現在他們又來迫害我。我想:決不給他們放縱做惡的市場,就堅定地說:“我不會告訴你,你也不要老糾纏我的愛人,修煉是我個人的事,與他無關,你也沒有必要知道我的住處。”警察說:“你今天不說就跟我到派出所去。”他們曾二次用手銬銬我,我說:“我要賣菜,這是賣菜的時間,我沒有犯法,不會跟你去。”他惡狠狠地說:“你修煉法輪功就是犯法……。”

這時一位來買菜的功友站出來說:“我也是煉法輪功的,她也煉法輪功。我們誰沒對家庭盡責,是你們迫害我們不能正常生活,破壞我們生活環境,干擾我們的工作,我就被你們強迫關了15天,丟著80多歲的老母親不讓我照顧的是你們,而不是我們,是你們邪。”戶警無理了,硬頂著說:“當權者要鎮壓,我們是當權者的工具。”這位功友說:“但你首先是個人,是有良心和頭腦的。是人就有思維,不是江澤民給你的工資,是民脂民膏。”他無理狡辯:“我拿的不是民脂民膏。”功友說:“這些經營者,用勞動收入納稅,財政發你們工資,怎麼不是民脂民膏。”周圍的人越來越多,擠滿了我的攤位,居委會的群幹已悄悄溜走了,只剩下兩個警察被圍在人群中。

隔壁的同行這時很正氣地拍案而起,說:“你們管好人,不管壞人,我們這菜場有那麼多小偷你們不去管。”戶警開脫說:“我一天來幾趟,沒聽你們說。”另一位賣菜的也說:“有小偷我們都不敢管,只有這位煉法輪功的敢管。”一位顧客也說:“你們搞甚麼名堂?別人賣菜好好的,你們攪得別人不能做生意。”這時市場管理員來了,我對他們說:“我昨天才交了款,今天才開張,今天的攤位費誰認?他們在這裏干擾我做生意,你們管不管?”那位市場管理員就把他們請到樓上辦公室去了。不一會兒,一位市場管理員叫我到樓上辦公室去談談,我說:“今天是你在叫我,如果是他們我就不去,我走了攤位上沒有人你們應負責,如果他們對我無理,你們應當說公道話。”

到了辦公室,我對場長說:“我到你們菜場租攤位,交錢給你了對不對?”他說:“對呀。”“我在這裏是租房子住對不對?”他說:“對呀。”“既然對,那他們三番二次地把我趕走,使我生意丟了,給我生活帶來困難,上次逼房東趕我搬家,至今別人的房子還沒有租出去,我只有搬到一個沒有水吃的房子,房租也高出好多。離菜場又遠,給周圍一圈人帶來損失對不對?”場長不做聲了,我對警察說:“你給我造成生活的緊張、不安全,我是修煉的人,可以忍,而我愛人也因此承受這無理的打擊,有理無處說,只有默默地承受,你給他心理帶來多大的打擊,他心裏是甚麼滋味你知道嗎?你們是人民公安警察,是為人民的公共財產安全而負責的,你們不配當警察,我不會告訴你我的住處,因為你從來沒有保護我,只會給我帶來危害,我們修煉人比你做得好,不要你管,我要賣菜去。”說完轉身就走。那個警察攔著我說:“我只要知道人住在哪裏就行了。”我仍然拒絕告訴他說:“你們仍採用上次的慣例,抄家,收書,我是不會講的,如果保證我安全,接我回來,我就跟你談話。”我說完就直接下樓,由於走得很快,加上他們又在後面扯,我一下滑倒了,他們把我抓住不放,把樓梯門關上,不讓我走。我隔著鐵門欄杆,衝著菜場下面大聲喊:“警察抓人了,我在賣菜,他們破壞我的正常生活,我煉法輪功沒有罪。”他們用手機聯繫,又來了幾個警察,兩個男的把我胳膊架著,拖著我走,我沿街大喊:“法輪功好,法輪大法好,我要修法輪功……。”一直走出菜場,到街頭拐彎處,他們叫來一輛三輪車,把我推了進去,往派出所開。

到了派出所,有警察問抓的甚麼人,煉法輪功的?有人說:“你看她這個樣。”那意思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然後拿來一個板凳,叫我坐下,這回沒有像上二次那樣給我上手銬,不一會有幾個惡警在他們所長跟前嘀咕,不懷好意地說關她半年、3個月,看她煉不煉。開始說些攻擊大法的話,我就不理他們,發正念“清除他們背後邪惡的因素,讓他們善良的一面覺醒。”過了一會兒,他們不說了,我心裏很平靜,心想,他們單獨跟我談我就講,如果起哄,我就不理。過了一會,抓我的原來的戶警來了問:“你們說有神,哪裏看到了?”我回答他:“神如果讓你看到了,那人人都要修,十惡不赦的人都要來修了,那也就是有求而得法,人就是要在迷中修,在迷中悟。你為了那幾百元錢,昧著良心幹壞事,是會遭報的。”他生氣地說:“剛才在菜場拉你,我的腿都搞疼了,你現在又在咒我。”我說:“我講的是真理,不是咒你。”他起身就走說:“不跟你說了。”

到了吃午飯,有個警察說:“你吃不吃飯,我們對你還是很好的呀。”我說:“我有地方吃,我用我自己掙來的錢吃,比你們吃著人民飯,不給人民辦事強。”他說:“好,那就讓你餓。”辦公室裏人來人往,有的在寫一年的總結,有的在辦案,寫總結的說,他一年辦了多少案件,好像抓得越多越光榮,我想抓得越多,不正說明壞人大有人在嗎,如果人人重德向善,社會不就好了嗎?那還用警察嗎?不由想起了師父的《修內而安外》這篇經文,如果社會上的人都能按師父所講的去做,人類社會的道德必然會回升,天下太平。

辦公室裏的人都走光了,只剩下我一個人,思想開始翻起雜念來,想起剛才幾個惡警對所長說要關我3個月的一些話等等。腦子裏在亂翻,我就用正念清除,我不會去坐3個月牢,清除它,否則魔就會鑽空子,心裏念著師父的話:“全盤否定一切邪惡的舊勢力安排”(《大法堅不可摧》) ,“修煉就是難,難在無論天塌地陷、邪惡瘋狂迫害、生死攸關時,還能在你修煉的這條路上堅定地走下去,人類社會中的任何事都干擾不了修煉路上的步伐。”(《路》)我就一直發正念,清除自己不好的思想干擾,思想裏完全達到了一種空的狀態。

這時一位警察走進來問:“你怎麼在這裏坐了一天了,已經5點多鐘了。”“我修煉法輪功的,他們把我抓來的。”他問:“你修煉法輪功有甚麼好處?”我說:“好處大得很,剛才你們辦案處理那個小偷的時候,我真為他心酸。”他笑了:“你為他心酸?”“對。我為他心酸,因為他不知道做人的道理,偷別人的東西,以為別人不知道。我們修煉的人知道,過去有句話,你們知道嗎?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其實你在做壞事的時候,神都知道,你們也聽說過,三尺頭上有神靈。只是人的肉眼看不到,以為自己做的事無人知道,為所欲為,不守貧,不守德,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佔為己有,這時就在損德。”他說:“你們真的信有神?”“對,信神,神就管你,你不信,神也就不管你。”我的這些話講得他不做聲,也許他聽進去了甚麼。

抓我的所長來了,他說:“你到這裏已經是第三次了,你是哪裏來的,就到哪裏去,我們這裏不要你。你在菜攤上看書,那是公共場所知道嗎?還跟別人串聯,別人給你傳單。”我說:“這些都是你們強加的,抓我來的是你們,趕我走的是你們,抄我家的是你們,看書有甚麼不好?是居委會的幹部多事,她要是不說,別人也不知道我在看甚麼書。是你們一抓我,周圍的人才問為甚麼,我不得不解釋啊,傳單你看我也看,上面寫的是要你們止惡揚善。你想把我趕到哪裏,只要是中國的國土我哪裏都可以待。我走到哪裏都要修煉。”他想了想說:“你在家裏煉我不管,不要到處亂竄,不要撒傳單。”說完就走了。

不久我家裏人來了,他們就叫我跟他一起回去,叫明天寫個保證送去,我沒有理他們。回到菜場,就找到場長一家人說:“你們在我被抓時都不出來講一句公道話,還叫我不修了。”他們趕緊說:“我們都在為你擔心著急哪。”我說:“我才為你們不能講真話著急。你們想過沒有,我租你們的攤子,給你們創造利潤,而他們干擾我,實質上是給你們生意找麻煩,我不做了,你們的攤位損失誰認?你們不幫我,反而幫他們,你們說應不應該?”

第二天,我又找到那幾個管理員說:“你們昨天沒有把工作做好,那天的攤位費該你們付,你們應該知道,你們的工作首先是維護我們經營者的權益,保護我們的正常經營不受干擾,有人來破壞,你們不出來制止,而是躲起來,怕事,有的還幫著騙我,你們拿老闆的錢值得嗎?正的就是正的,邪的就是邪的,我煉法輪功沒有對不起社會,對不起家人,將來歷史會審判他們的。”經過幾次跟他們交談,他們都說,我們知道你講得有道理,再也不會有這種事發生了。

難來的時候看起來很大,只要堅定,甚麼都能過得去。現在覺得很小很小不值一提,而且現在全菜場都知道我是煉法輪功的,都知道警察無理抓了個賣菜的法輪功學員,人們都會去思考這裏發生的事。

同修們,讓我們用自己的行為去證實大法,走好正法修煉路上的每一步。“佛光普照,禮義圓明。共同精進,前程光明。”“ 一個大法弟子所走的路就是一部輝煌的歷史,這部歷史一定是自己證悟所開創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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