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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錦州大法弟子受迫害案例
【明慧網2002年1月11日】

被害人:劉永生,男,24歲,遼寧省錦州市義縣巨糧屯鄉,農民
趙連全,男,32歲,遼寧省錦州市大業鄉,農民

兇手:馮子斌,男,48歲,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教導員
李檢濤,男,30多歲,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副大隊長
張加彬,男,51歲,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嚴管中隊長
楊庭倫,男,46歲,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幹警

2001年2月始,錦州市勞動教養院對在押的法輪功學員實施強制暴力洗腦。2001年3月28日,大法弟子劉永生被警察馮子斌、李松濤、張加彬三人帶到二大隊後院閒置的平房裏,採用暴力洗腦。他們把劉永生雙腿、雙手銬在鐵椅子(一種刑具,圖例如下)上,三人同時施刑。李松濤將劉永生的褲子脫到膝蓋處,電擊其小便;馮子斌掀起劉的上衣電其上身和臉部及腳心;張加彬在一旁狠狠地打劉的耳光,並厲聲質問:“轉不轉化?”期間還有一名叫姜志鵬的犯人負責將劉永生摁靠在椅背上,不讓他動彈。恐嚇、酷刑之下,劉被迫妥協,三名警察又將劉永生帶到操場上,讓其當著在場做操的人的面表態,承認自己是自願的。劉在眾人面前高咸:“他們強迫我轉化,用電棍電我。”警察馮子斌、張加彬慌忙又將其拖回後院,繼續施刑,約20餘分鐘,其慘叫聲傳出很遠。這場酷刑折磨後,劉永生的精神幾乎崩潰了,一個修煉的人,被強迫放棄修煉,內心無限的悔恨與自責。目前此學員仍在錦州市教養院被延期關押(被借故非法加期8個月)。

惡警李松濤、楊庭倫又採用同樣方式迫害大法弟子趙連全,用兩根電棍同時電趙兩脅等處,趙昏迷。他們忙又掐人中又噴水,趙連全醒來後繼續追問他:“轉不轉化?”趙說:“不轉化。”兩名惡警又繼續電,直至趙連全吐血方才罷手。

被害人:肖鵬,男,29歲,錦州市義縣九道嶺鄉,獸醫
兇手:李松濤,男,31歲,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副大隊長
馬勇,男,34歲,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大隊長,手機號:13804164708
馮子斌,男,48歲,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教導員,手機號:13941642104

2001年10月,錦州市勞動教養院把各大隊法輪功學員集中起來,便於對大法弟子進一步迫害。2001年春節期間,江澤民、羅幹一夥導演了天安門自焚案之後,鋪天蓋地的輿論攻勢使得錦州市勞動教養院的氣氛也變得更恐怖。那些邪悟者在警察的操縱下有恃無恐,串通一氣,對堅定正信的大法弟子施行威逼、利誘、軟硬兼施,肖鵬在這種邪惡的環境中迫於壓力違心地寫了所謂的“三書”(警察不滿意,認為他“認識”不深。),但肖鵬始終清楚自己這樣做是不對的。於是向隊裏寫了一份聲明,說“三書”作廢,這樣3月中旬一天,馬勇、李松濤將肖鵬叫到二大隊後院平房,肖鵬不知幹甚麼,就隨著去了。到了屋裏之後,他被銬到鐵椅子(一種刑具)上,警察馬勇、李松濤電了他,一個電胸、腹,一個電腳心,直到胸腹皮膚焦糊方才罷手。刑訊後使他想:作為大法弟子,在任何艱難的環境中都應證實法,堂堂正正地告訴世人大法是正法,師父是清白的。於是他又開始煉功,這下又激怒了警察,教導員馮子斌、李松濤把肖鵬帶到辦公樓一樓又把肖鵬銬到鐵椅子上,同時電他的胸、腹、腳心等處,直至焦糊。恐怖迫害下,肖鵬精神失常。2001年11月初,中央調查組與錦州市中心醫院和義縣縣醫院一道,到肖鵬的家鄉義縣九道嶺鄉調查、取證,想編製所謂的因練習法輪功而導致人精神失常的案例,以便進一步污陷法輪功。由於肖的家人堅決抵制,肖鵬的父親正告來訪者,如果你們再給我兒子弄出甚麼事,我跟你們沒完。調查組一行空手而歸。目前肖鵬的精神雖基本穩定,但那種無形的恐懼時常縈繞心頭,家人仍很擔心,唯一的希望就是盼著他能像正常人一樣,基本自立的生活。

被害人:王玉清,男,38歲,錦州市太和區,工人

2000年5月11日,女兒河派出所片警曹雙文(男,30多歲)與錦州市重型居委會副主任嚴寶平(男,51歲)來到王玉清家,查看其是否去北京上訪。次日早晨,王在單位上班時,單位(錦州市重型機械廠)保衛處趙克禮(男,42歲)說,太和分局要找王談話,在廠保衛處,一名姓楊的警察對其進行審問,問他家有多少大法的書,王一一如實答覆。中午12:00左右,片警曹雙文對王說:“到分局去一趟,局長找你談話。”到分局後,沒讓王下車,分局政保科何寶余到分局樓上,填了一張刑拘通知單,直接將王送到錦州市第一看守所,何寶余讓王玉清在刑拘票上簽字,王玉清拒絕,何寶餘威脅說:“你不簽,咱們法庭上見。”

2000年6月2日左右,早8點多,錦州市第一看守所犯人杜野讓王玉清背誦監規,王拒絕,並正告說:大法弟子要按真、善、忍辦事,不能按照犯人的規則辦事。杜野破口大罵,並用雙手抱著王玉清的頭狠狠地連續往牆上撞約5分鐘,王頭上被撞起了許多大包。並被打了30餘個耳光。接著三、四個犯人又將王玉清摁跪在地上“刨錛”(背對受害人用腳後跟往後用力蹬踹後背)30餘次。然後又將王摁到廁所的便池旁邊問王:“背不背監規?”王又拒絕,犯人杜野(體重200多斤,身高1.7米左右,係錦州市業餘拳擊手)一腳踢在王玉清右側肝區,王當時休克,臉臘黃,全身虛汗,衣服都濕透了。醒來後,全身無力倚靠牆邊,犯人還罵他是裝的。事後半個多月,肝區仍時時作痛。

2000年6月13日,王玉清被非法判勞動教養一年。錦州市勞動教養院新收大隊教導員馮子斌(後調到二大隊作指導員)拒絕給王玉清勞動教養決定書。王被押送教養院強迫勞動2個半月。8月20日,王玉清因在“號”裏煉功,“四防”(防逃跑、防惡劣事件發生、防盜、防火)人員孫維臣和“裴三”(綽號)用拖布把兒猛撞擊其胸口,並毒打另一名大法弟子邵明剛(男,46歲)。王玉清上前質問二犯人:“為甚麼打我們?”孫維臣說:“大隊長告訴的,煉功往死裏打,有事我兜著。”王玉清、紹明剛被打得已不能出工勞動,就去找大隊長李鳳林(男,51歲,現任院紀檢監察科科長)對質,李鳳林矢口否認,打了犯人孫維臣兩記耳光,並帶邵明剛去衛生所看傷。8月27日王玉清因再次煉功被送入嚴管隊。

嚴管隊條件十分艱苦:

罰坐板凳:要求身體正直,挺胸抬頭,目視前方,雙手放在膝蓋上,兩膝兩腳之間一拳寬,腳後跟與凳之間10公分,時間從早6:00-晚10:00,除吃飯、上廁所外不得休息。長期體罰坐凳人會感到腰酸背痛,腿僵直,渾身無力。因長時間坐,臀部破皮後,粘在褲子上,刺痛難忍,時間久了生出老繭。期間人體還會急劇消瘦。王玉清在此被罰坐凳一個月。

飲食、衛生差:每日為二餐,如晚飯時主食是饅頭,一人只能分一個(按規定一人兩個饅頭)。王玉清曾因吃不飽而絕食抗議,被院無理加期3個月。

生活用水奇缺,沒有飲用水,刷牙、洗臉勉強可以,洗衣服,洗澡更無從談起。

2000年9月上旬,嚴管隊顧隊長命令王玉清背《勞教守則》,王不從,顧就用電棍電其下頜,皮已焦糊,又讓犯人打了王玉清幾十記耳光。9月上旬王又因拒穿“馬甲”(犯人的標誌服)被罰坐鐵椅子,一天將人銬鎖在鐵椅子上,用刑時間從早10:00――晚10:00,期間吃飯需餵食,小便接,大便才可放下一會兒。

2000年10月,遼寧省司法廳凌副廳長帶領省幫教團(由瀋陽馬三家教養院叛徒組成)來錦州市教養院坐陣8天,遵照指示,10月15日錦州市教養院遂將13名法輪功學員全部轉入嚴管,由教養院政委張海平,主管勞教副院長金福利親自督陣,硬性要求大法學員背誦監規,不背就用電棍電,然後罰坐凳,蹭桌椅中間的橫木,時間從6:00――22:00延至次日凌晨3:30。晚間大聲播放攻擊法輪功的評論,阻擾學員睡覺,11月15日晚,學員王貴令要求上廁所大便,遭政委張海平拒絕,並指使警察電王,電了約5分鐘,過了一會兒,王再次請求,仍不許,繼續電,王共要求4次也被電了4次,歷時近1小時,待張海平離去,一名幹警才破例放王貴令去上廁所。

10月28日後,教養院迫害法輪功學員王玉清、李凱、劉品、榮剛、許樹成,白天由錦州市幫教團給做洗腦,晚上罰坐凳,從晚6點直至次日1點或2點。10月22日整整坐了一宿,沒讓休息。10月23日凌晨1點,榮剛要求上廁所,警察張春(男,30多歲,現二大隊來管中隊長)不許,一直到早6點才讓去,歷時6小時。

王玉清因不服從錦州教養院的多次非法迫害,被教養院借故加期190天,直至2001年11月18日方才獲釋。


犯罪惡人錄:

張海平:錦州市勞動教養院政委,手機:13941655333
金福利: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主抓勞教副院長,手機:13941606459
陳立剛:錦州市勞動教養院教育科科長,現二大隊主持工作,手機:13008260840
馮子斌: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教導員,手機:13941602104
馬勇: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大隊長,手機:13804164708
錦州市610辦公室電話:0416-3159802
錦州市政法委電話:0416-2126348
鞍山市勞動教養院教育科電話:0412-2621674


受害人:榮剛,男,35歲,錦州市凌河區人

兇手:李松濤,男,31歲,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副大隊長
馬勇,男,34歲,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大隊長
楊庭倫,男,46歲,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幹警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以野蠻殘忍著稱,成為江澤民集團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主要基地。同時還把他們的犯罪經驗推廣到各地,使無數大法弟子身受其害。

2000年10月8日,遼寧省司法廳常務副廳長凌稟志帶領省幫教團一行6人(均為馬三家邪悟者)來到錦州勞動教養院坐陣,向錦州教養院推薦實施馬三家犯罪經驗。10月15日,遵照經驗布署,將散押在刑事犯中強制勞動的法輪功學員集中起來,成立大隊,每日日程就是不妥協就罰坐板凳。要求身直頸正,目視前方,雙膝、雙腳一拳寬,足跟距木凳10釐米,雙手置於膝蓋上,每日除三次上廁所、吃飯、睡覺外均要坐凳,時間由早6:00---晚10:00,對非常堅定的大法學員要延長坐凳時間至半夜12點或下半夜2點,最長的連續罰坐44小時。輪番洗腦,不讓睡覺。對大法學員嚴格限制人身自由,增加精神壓力。不准放風,活動空間為14平方米房間,廁所也只有5米遠左右,號內窗戶先用不透明不乾膠粘上,後又改成木製固定型百葉窗,看不見下面,只有仰視時可見一線天日。大法弟子到期後不放非法羈押,不准與家人見面,斷絕與外界一切聯繫。從2000年10月起到2001年10月一律不准接見。2001年10月1日後,稍有鬆動,仍有嚴格限制。

親情加酷刑是馬三家的迫害手段。2001年2月中旬,榮敏(榮剛之妹)、王淑雲等馬三家邪悟解教人員陸續到錦州市教養院作幫教,榮敏對其兄的一番誘勸後,榮剛寫了“不上訪、不進京”的保證書,次日,榮剛意識到這麼做不對,將保證書要回撕毀了。2001年3月10日,其妹又來到教養院找到榮剛談,榮剛不從,但其妹並沒有放棄,一直住在教養院與警察一道出謀劃策,協助洗腦。3月14日上午8點半,召集聽報告,演講人馮守民所講的報告中,有攻擊大法的內容,榮剛聽到後,轉身離開會場。警察李松濤、馬勇、張加彬與一名犯人孫維臣把他帶到一樓,馬勇、李松濤讓榮剛念攻擊大法的材料,榮剛不念,於是讓犯人孫維臣讀,榮剛上前準備撕掉。被馬勇,李松濤摁倒在地,扭打期間,榮的兩隻鞋丟了,褲帶也被掙斷了,腳趾蓋被踏破出血,上衣被剝掉(赤上身),並把他拖到北屋銬在鐵椅子上,警察還說,給他銬緊點。犯人孫維臣用馬甲(犯人服)捋成帶狀將榮剛的嘴勒住,免得其喊叫,李、馬二人用兩根電棍同時電擊榮的頸部依次向下至腋、兩肋、腹、腳心,反覆電擊,電棍觸及部份均已脫皮,紅腫。同時李松濤取笑說:“你挺胖,我給你查一查有幾個褶兒(用電棍在肚皮上查褶兒)”。約20—30分鐘後,停下,將榮的嘴堵上繼續電,不知過了多長時間,張加彬走了,楊庭倫進來了,拿起電棍電了一會,也走了。當時屋子裏瀰漫著肉皮的焦糊氣味。此時的榮剛痛苦難忍,又不能喊叫,掙扎中,手腕、腳腕已被鐵環卡得破皮,出血。電完後,仍不讓他下來。過了一會兒,李松濤又說:“你坐著,我站著不公平,讓他下來蹲著。”在罰蹲過程中,李松濤始終喝問榮剛:“你想不想和轉化的人談?”榮拒絕,一直蹲到晚上9點時,李松濤又把電棍和充電器拿來說:“我讓你清醒清醒,今天我就陪你了,咱倆沒完。”於是他把自己的行李也搬到了刑訊的屋裏來,並找來馬勇。馬勇、李松濤繼續電其胸、腹、頸、腋下及腳心等身體敏感部位,約20餘分鐘,榮挺刑不過,只好答應與叛徒談,方才罷手。這時榮剛在鐵椅子上已下不來,不能走路,犯人給他穿上衣服,李松濤把榮剛背到隔離間,李走後,犯人王殿武抱著被折磨得遍體鱗傷的榮剛禁不住放聲大哭。李松濤、馬勇特指派王殿武、姜志鵬(二者為犯人)與另一名邪悟者24小時看管。事後,警察們對此事中的作法也感到太過激了。警察馬勇無意中透露說:“我們也不想對你這樣,是你妹妹榮敏要求的。”(註﹕榮剛之妹榮敏在其兄施刑期間,一直在隔壁的房間裏,旁聽了這一切。)

在這場所謂的親情“感化”過程中,錦州勞動教養院遵循瀋陽馬三家教養院的犯罪經驗,對大法弟子實施迫害,其中大法弟子劉品被其妻罰蹲一宿半天(約16小時),蹲不住時並遭妻踢打。劉長平被罰蹲一宿半天(約16小時),並被恐嚇,下午就收拾你。許樹成被其妻打罵,成為犯人及警察的笑料。肖鵬、竇國君被折磨成精神失常。劉永生也曾被折磨得精神崩潰。一時間,錦州教養院內籠罩著更加濃重的恐怖氣氛。

一旦背叛良知,走向邪悟,叛徒們就被魔鬼操縱,偽善、冷酷、殘暴令人震驚。馬三家的犯罪經驗曾在全國廣為散播,憑著江澤民一夥邪惡當權者的支持,還在張著血盆大口肆意吞噬著善良人的尊嚴與生命。希望天下善良的人們早日清醒,認清邪惡,共同抵制,除盡人間邪惡,還自己與世人一個祥和、純淨的空間。


受害人:張秀芹,女,63年10月25日出生,遼寧錦州市凌凌河區工人
兇手:王海平,女,40多歲,遼寧瀋陽馬三家女二所一大隊大隊長
楊建紅,女,30多歲,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一大隊勞改犯

迫害經過:2000年6月26日,因欲進京上訪,在錦州車站被非法抓捕送錦鐵拘留所拘留,7月12日送錦州市第二看守所刑事拘留,7月21日被押送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教養期限為兩年。一到馬三家,就開始被圍攻,頭三天三夜沒讓睡覺,接下來的三天是讓她蹲著聽,第七天時,“四防”楊建紅對張說:“給你兩天時間,再不轉化,就對你不客氣了。”每天都有邪悟者拿著紙和筆摁著手寫決裂書,張仍不寫,連續一週的所謂做“工作”,每天最多只能睡3、4個小時,張已睏倦得不行了,眼睛都發直了。這時“四防”楊建紅說:“不能讓她睡,不轉化,就處理她。”第二天,楊建紅把張叫到“四防”屋內,命令其寫保證書,張拒寫,楊就罰她蹲著,從晚7點開始,漸漸張有些蹲不住了,楊就用近二尺長的大號螺絲刀柄猛力抽打張近兩個小時,從小腿至雙髖、至雙臂,全被打成黑紫的瘀斑,被打期間,由於乏累與劇痛,汗水流了一地。楊建紅繼續威脅說:“你今天寫也得寫,不寫也得寫,不寫就不行,要不就上電棍。”一群邪悟者趁機上前勸說:何苦呢,不寫就要吃苦頭,這是你自找的。因連日的身體上的疲倦,肉體折磨再加上精神上的壓力,張的思想稍一動搖,邪悟者武秀明、羅金薇摁著張的手,按著“四防”要求寫的話寫了保證書。用完刑後,張已不能行走,是靠邪悟者扶著挪回來的。雙腿僵直,腫得老高,就像貼著一對碩大的“黑饅頭”(超原腿正常高8公分左右)。外穿的大短褲也有些脫不下來了。手臂僵硬,不能持物,上廁所需扶牆,大小便不能下蹲,傷部的顏色四十多天後(由黑—紫—青—黃綠—黃—正常)恢復正常,但傷處仍僵硬得像石頭一樣,事後警察、四防怕別人看見,不讓張出操,一個多月的時間,張完全憑著頑強的意志支撐著勉強自理生活,但仍要參加勞動。

在馬三家女二所一大隊,人精神高度緊張,警察的威逼、恐嚇,指使犯人或叛徒可以隨意打罵、體罰大法學員。廣播裏周而復始地播放詆毀大法及李老師的言詞及邪悟者有恃無恐地散布邪悟;而且每個室內均有監控器,人的一言一行皆在監控之中,沒有任何自由,強大的精神摧殘下,張的精神幾乎崩潰,擔心這樣下去,自己會不會得精神病,心裏充滿恐懼與憂慮(擔心家人受連累)。


受害人:朱曉梅,女,40歲,1961年11月3日生,錦州市古塔區人
兇手:盧少川,男,40多歲,錦州市古塔分局幹警

受害經過:朱曉梅1999年10月上訪被捕,為抗議非法關押曾絕食5天,在錦州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羈押二個月,1999年11月15日由錦州市第一看守所轉到錦州古塔區“洗腦班”,剛進洗腦班,古塔區分局警察盧少川就把她叫到所謂的辦公室,問她叫甚麼名字,然後還說她是輔導員,讓她把鞋和襪子脫掉,光腳站在水泥地上,問她:“你還煉不煉?”她說:“煉。”盧上去就狠狠地給朱一個嘴巴,然後每喝問一次打一下嘴巴,問了六七次,手都打得痛了,然後就用朱脫下的鞋打,還是每打一次喝問一遍,只要說煉就繼續打,又打了六、七下,打得朱臉上麻麻的,破皮了,當時臉上還有土,盧看朱還說煉,就氣急敗壞地拿起剛充好的電棍電她,剛電時電壓沒用最大檔,電了四、五下後看朱還是不鬆口,就把電壓加到最大檔,讓朱的頭靠在牆上,電棍頂在下頜,每電一下問一回,這樣又電了四、五下。下頜出現了幾個大水泡。在“洗腦班”5天時間強迫家屬交300元伙食費和1000元洗腦班費。回家後朱的單位錦州華光電力電子集團公司不讓她再上班,而且在她進京上訪後,已兩個月沒給開工資,而且從洗腦班回家後把她下崗了(失業),每月只給一百零幾元的生活費。


被害人:張淑瀾,女,54歲,北京市航空學院退役軍人

2001年9月末,因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張帖法輪大法真相材料失蹤。三日後,北京市航空學院保衛部門及張淑瀾居住地派出所告知家人其被捕,但沒有說明具體下落,並對此學員的家及工作單位進行查抄,無所獲。事後,張淑瀾所在的工作單位將其除名,並取消包括退休金在內的一切福利待遇。其丈夫也被所在工作單位(北京市航空學院)逼迫多次書面檢討,並被非法扣押一天,其子也被質詢。

因一直下落不明,家人非常著急,不惜重金多方打聽(一次請公安部門人員吃飯,一頓花銷萬餘元。)至今為止,除張淑瀾丈夫所在單位被公安部門告知為其每月交納生活費外,此學員仍下落不明。


被害人:王玉賢,女,1957年8月生,遼寧省錦州市古塔區居民

1992年8月經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鑑定,確診患何傑金氏淋巴瘤,中晚期(詳見病例記錄)。1993年7—8月,在北京治病期間兩次參加李洪志先生法輪功學習班。93年10月複查時瘤體消失(見門診病例記錄)。通過不斷學法煉功,94年初於錦州市中心醫院複檢時,身體完全康復。1999年9月9日進京上訪,反映、澄清對法輪功的構陷,10月9日被抓捕,於同年10月30日被判勞動教養二年,送往馬三家勞動教養院。

被非法教養期間,被強制勞動,每天工作15—16小時以上(最長達18小時),加工服裝,由於長時間不能學法煉功,同時遭受肉體與精神上的摧殘,於2000年4月21日病復發(病歷現存於馬三家醫院),遂於2000年4月22日釋放。

2001年6月4日早8時許,錦州市古塔區饒陽派出所民警於超以“核實情況”為由騙其至派出所,審問結束後,拒不放人,一馬姓民警還恐嚇說:“如不徹底交待清楚,就送你上馬三家(勞動教養院)。”


受害人:王貴令,男,45歲,錦州市北山建築公司工人
閆利,男,35歲,錦州市女兒河紡織廠幹部
石忠岩,男,43歲,錦州百貨大樓職工
王玉清,男,39歲,錦州市重型機械廠職工
榮剛,男,35歲,錦州市凌河區人
朱峰,男,30歲,錦州市古塔區人,個體老闆

兇手:張海平,男,50多歲,錦州市勞動教養院政委,手機;13941655333
楊庭倫,男,46歲,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幹警
馮子斌,男,48歲,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教導員
二十餘名警察

2001年2月上旬,錦州市勞動教養院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王貴令、閆利、石忠岩、王玉清、榮剛、朱峰六名學員集體向二大隊領導要求:減少坐凳時間(當時坐凳時間為早6:00-晚9:00,吃飯、上廁所外,不得休息);把粘到窗玻璃上的有色不乾膠扯掉(當時窗玻璃被粘上有色不乾膠,室內進不來陽光);允許接見家屬(2000年10月後就不允許接見)。2月10日晚,他們幾人在小聲背經文,警察楊庭倫指使犯人菊嚴、姜志鵬、郝春生、孫維臣四人突然闖進來,污言穢語,大聲叫囂,並把三樓會議室的音響放大音量,把二房門打開,干擾他們。於是他們為抗議干擾大聲背經文,這時警察楊庭倫氣勢洶洶衝進二房,將王貴令後脖領抓住,同時四個犯人一擁而上,將其拖出室外,不知是誰朝王軟肋猛擊兩拳,致使王當時不能說話,呼吸困難,癱倒在走廊,後又被拖進水房被郝春生拳打腳踢數十下。在暴徒們拖王的時候,其餘五名學員下床去制止,犯人堵在門口並把走到門口的石忠岩打倒在地,犯人孫維臣在石忠岩倒地後,還用腳不分頭臉地踢石,教導員馮子斌在門口督陣。

2月11日,他們幾人把事情經過整理成文字材料,傳到其他功友手中讓他們了解被迫害的真相,以免以後沒有機會告訴他們當時的情況,同時他們也寫了一份材料送交院領導,要求懲治打人兇手。因為他們也知道警察不會放過他們。12日下午四點,政委張海平指揮二十多名警察闖入二房(其它房內都有警察坐陣),三、四個警察抓一個,先將他們按倒在地,然後分別給銬上手銬,每人一個隔離間。當時,學員問警察為甚麼給戴手銬,警察說:“你們違紀了,不遵守規章制度。”當直接問政委張海平時,“警察打人怎麼算?打人白打嗎?”他未回答,好像打人的事沒發生一樣,此後,他們每人由兩名警察、兩個犯人、兩名邪悟者看管,並且帶著手銬,吃飯、睡覺、上廁所時都不給打開,並分別加期2-5個月不等。

二天後,楊庭倫、張加彬、馮子斌給三房開會時仍振振有詞地叫囂著:“你們是暴亂,就得鎮壓,絕不能留情。”這種強制監管持續約半個月。而那些毒打大法弟子的犯人卻得到減期的獎勵。因為政委張海平、主管勞教副院長金福利給犯人開會時都講過,法輪功說你好,你幹得就不好,法輪功說你不好,你幹得才好。警匪一家,可見一斑。


受害人:甄玉林,男,49歲,葫蘆島市連山區台集屯鎮人
甄玉長,男,39歲,葫蘆島市連山區台集屯鎮人
景知洋,男,50歲左右,葫蘆島市連山區台集屯鎮人
劉素珍,女,葫蘆島市連山區台集屯鎮人
劉鳳珍,女,葫蘆島市連山區台集屯鎮人
劉貴英,女,葫蘆島市連山區台集屯鎮人
黃秀芹,女,50歲左右,葫蘆島市連山區台集屯鎮人
劉素傑,女,60歲左右,葫蘆島市連山區台集屯鎮人
楚玉煥,女,葫蘆島市連山區台集屯鎮人
王淑鳳,女,葫蘆島市連山區台集屯鎮人
鄭素芬,女,30多歲,葫蘆島市連山區台集屯鎮人
李淑媛,女,51歲,葫蘆島市連山區台集屯鎮人

兇手: 侯建軍,男,葫蘆島市連山區台集屯鎮派出所所長
葫蘆島市連山區台集屯鎮鎮長和馬書記

迫害經過:

2000年7月7日葫蘆島市連山區台集屯鎮派出所侯建軍等人將甄玉林、甄玉長、景知洋、劉素珍、劉鳳珍、劉貴英、黃秀芹、劉素蘭、楚玉煥、王淑鳳、鄭素芬、李淑媛帶到台集屯鎮派出所強行洗腦。洗腦班期間不讓回家,每天三頓飯由家屬送,晚上睡在水泥地上,蚊子特多。男女共12人住在一個房間裏,又擠又熱,最後經學員強烈要求男女分開住,才把男學員調到另一房間。白天強行讓他們看誣蔑大法的錄像,不屈服就體罰,在室外暴曬太陽,鎮馬書記、鎮長及警察對不寫保證的學員用電棍電,並一個一個打。整整折磨一個月。

這個季節正是農忙季節,黃瓜、茄子不能收,不能賣,都老在秧上,爛在地裏,大片葡萄因無人管理沒有收成,家屬每日送三頓飯,沒有時間幹農活,給家屬精神上造成重大傷害,每家造成一千多元的經濟損失,有的經濟損失更大。

當日前一篇文章: 大陸公安對我一家人的迫害
當日後一篇文章: 憶付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