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9月6日】善良的人們,你們是否還記得在今年四月二十一日《四川法制報》上登載的有關被非法關押在德陽監獄的六名法輪功學員的照片及所謂的悔過書?以及監獄馬政委所謂經驗總結報告?其真實性,可靠性如何呢? 4月12日,大法學員陳拓宇,莊鏗,羅名莆,余志,孫純凡等被獄警從工地叫到監獄會議室,說是有記者要採訪。他們到後,有人給他們照了相(即大家看到登在報上的)和攝像(在有關電視台上播過)後就讓他們回工地了。他們當時都覺得很奇怪:這是採訪嗎?但也沒多想。後來在《四川法制報》上卻刊登出了其中六名學員圖文並茂的所謂“揭批書”,在電視上播放了他們的“揭批”現場會。大家想一想,這樣的新聞真實可靠嗎?這不是在利用人民的善良愚弄人民嗎?新聞必須有其真實性,嚴肅性,堂堂的一家很有影響力的《四川法制報》及覆蓋面很廣的電視台,如此違背宣傳工具的職業道德歪曲事實真相,實在是玷污“新聞工作者”的稱謂。 由此可以推斷,江澤民一夥假借政府名義取締法輪功進而採取血腥鎮壓以來,有多少不實之詞及栽贓陷害落到法輪功頭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