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一年九月三十日】遼寧省大法女弟子於秀玲因修煉法輪功2001年9月14日被警察從家裏抓走,毒打至奄奄一息後從樓房四樓窗戶扔下,活活摔死。警察當晚12點左右就匆忙將於秀玲的遺體送去火化了。 於秀玲 |
於秀玲,女,現年32歲,是遼寧省朝陽縣大廟鎮土城子村七組村民。因修煉法輪功,於2001年9月14日在家中被朝陽市龍城區公安分局非法抓走,並非法關押在十家子看守所。在關押的第6天,即9月19日早上8點,於秀玲從十家子看守所被帶到龍城公安分局。警察逼迫她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說出真相材料的來源。於秀玲始終堅貞不屈,堅定「真、善、忍」的正念,堅信修煉法輪大法無罪。 審問中政保科長黃X及孫X等一夥惡警滅絕人性,對於秀玲不停地毒打,酷刑逼供,一直到晚上9點左右,整整13個小時的酷刑折磨,於秀玲被打得奄奄一息。這時有人說送醫院搶救,另一人說:「別送醫院,搶救不過來咱們沒法交待。」 黃、孫等見狀不好,害怕惡行敗露,為了掩蓋罪行,他們從四樓窗戶將於秀玲扔下,活活摔死。當晚12點左右就匆忙將遺體送去火化了。這就是「自殺」事件的真相。 火化前,惡警通知了於秀玲的丈夫馮殿祥,宣稱死者是自己跳樓自殺,允許他見一面。家屬馮殿祥到場後,黃、孫等惡警們擺出一副蠻橫的流氓嘴臉,對馮殿祥威脅說:「你們願意上哪告就上哪告,隨便!上邊有指示,法輪功怎麼整都不過份!」 由於惡警急於火化,天又黑,再加上悲傷過度,家屬馮殿祥沒能細查死者的傷勢,但他發現於秀玲的胳膊斷了,臀部有青紫塊。 據知情者透露,於秀玲在13個小時的酷刑折磨中手一直被銬在暖氣片上,更何況好幾個人圍著拷打折磨,怎麼可能跳樓自殺呢?這不禁讓人想起了天安門「自焚」中那位切開了喉管還能說話、唱歌的人,創編了醫學史上的奇蹟。而於秀玲被銬在暖氣片上、在他們幾個人的圍打中竟能跳樓自殺了?多麼可笑的謊言,多麼驚人的相似。這樣的謊言編了多少個?又害了多少人!太卑鄙!太無恥了! 於秀玲如果是正常死亡,為甚麼逼著家屬急於火化?說甚麼「上邊有指示,怎麼整都不過份」,那應該把「上邊的指示」拿出來讓天下人和世界人權組織都看一看,看看能否作為推卸個人責任的憑據。自古道:「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那所謂的「上邊」就可以殺人放火、胡作非為嗎?江澤民及其走狗們雙手沾滿了人民的鮮血,一邊高喊「以德治國」,一邊屠殺無辜百姓,真是邪惡至極。 可憐我們這文明古國、禮儀之邦,人權何在?正義何在?天賦良知何在啊?一部教人向善的佛法被誹謗、誣陷;一個又一個真心向善的好人被奪去了寶貴的生命;一群雙手沾滿鮮血的劊子手卻能逍遙法外。 世人啊,醒醒吧!人類如果這樣下去還不危險嗎?惡人在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同時也在毀壞著我們人類共有的家園,你也在其中啊!我們呼喚所有善良的人們,有正義感的人們,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再聽信謊言,行動起來,和我們一同來制止迫害、制止虐殺,讓佛法的光輝早日播洒人間。 本文中迫害於秀玲致死的惡警現已調查清楚,其二人為遼寧省朝陽市龍城區公安分局內保科的黃殿相(電話:0421-3817787(宅),0421-3905285(辦)),孫旭(電話:0421-2819600(宅),0421-3905285(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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