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9月18日】(一) 同修阿蓮正利用午休時間在辦公室上明慧網,同事A推門走出辦公室,迎面遇見一人,向其打聽:“認識XX嗎?”A轉身欲開門想喊:阿蓮,有人找你。卻忽然看見來者穿的衣服上有“公安”二字,便急中生智,向另一方向走去。剛好同事B走過來,A馬上對B眨眨眼睛說:“阿蓮今天來了嗎?”同事B立即會意地說:“好像沒看見,你去找找吧!”同事A把公安帶到會客室等著,又偷偷地對同事B說:“你去通知阿蓮,公安來了,待在辦公室,別出來!”阿蓮聽了同事B的話,鎮定地將電腦裏的有關記錄刪除。同事A又偷偷地給公司總經理打了一個電話:“有公安來找阿蓮了,怎麼辦?”總經理說:“就告訴他說,(阿蓮)今天請假了,沒來上班!” 該公安是因為別的同修的事牽扯到阿蓮,見不到阿蓮,就想從同事口中探聽消息,但同事們都不配合,一問三不知,該公安只好灰溜溜地走了,再也沒有來。 原來阿蓮一直在公司內講真象,並且平時嚴格按照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的言行,有力地證實了大法。公司內部從領導到同事,雖然並未修煉大法,卻都積極支持阿蓮做大法的工作,並努力從各方面保證她的安全。 (二)江氏犯罪集團又頻頻下達迫害大法的黑色文件,公司內個別領導有點害怕了,就找阿蓮談話。領導A先簡單傳達了XX文件的“精神”,說:“我知道不讓你煉是不可能的,你今後不要在公司內部傳播法輪功,這是為了你的安全,也是為了公司利益(因阿蓮是公司的業務骨幹)……” 阿蓮在他說話時,一直在心中默念正法口訣,清除他們背後的邪惡,然後平靜地說:“甚麼叫傳播?比如我把《轉法輪》借給總經理看了,這算不算?這麼長時間,我想大家對法輪功都很了解了,並不像電視上說的那樣。” 領導A見阿蓮不為所動,就違心地的說:“我不了解法輪功,領導B也不了解,總經理也不了解……” 阿蓮曾多次向A講真象,見他違心說話,便調侃地說:“如果你這麼說,那我對你講的那麼多話,就白說了。”同時嚴肅地說:“你並不能代表別人的意見。” 領導B插話道:“我的親戚就是610辦公室的,有的警察打法輪功,你們也得理解他們的心情,他們週末假期都得加班,蹲坑……” 阿蓮馬上義正辭嚴地糾正他的變異觀念,道:“如果他們(警察)有甚麼不滿的話,應該對迫害法輪功的錯誤政策不滿,而不應該埋怨煉法輪功的。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他們招誰惹誰了?就好像一個罪犯被告上了法庭,警官應該追究罪犯而不能去埋怨那個被害人,是一樣的道理!” 領導A哈哈大笑,領導B不好意思地低下了頭,嘟囔著說:“現在的人,只關心自己的切身利益,你們這樣(講真象)也沒有用……” 阿蓮說:“其實現在人的觀念真應該改一改了,他們看問題只看眼前,就像下棋一樣,只能看一步。比如說,現在社會上很多人都對自己的親人說:在街上碰到持刀搶劫的,可千萬別去管,否則挨上一刀可犯不上!可當每個人都這樣想時,有一天你也碰到持刀搶劫的,就沒有人來幫你!” 兩位領導聽後默默無語。 阿蓮又說:“我想,不管是一個集體還是個人,都首先應該是支持正義的。” 領導B:“但是你這個正義並不是國家規定的……” 阿蓮再次糾正他的變異觀念,道:“是不是正義,可不是由哪個國家或政府規定的……” 領導B:“為了你的安全,公司想下一個文件,要求公司內部員工平時不許談論法輪功的事。” 阿蓮只覺得好笑:“其實人的言論,是最不可能控制的,人家張嘴想說甚麼,你怎麼能管得了呢?”並嚴肅地說:“這並不是上邊強制你做的,我建議你不要搞這些東西。” 領導A:“其實我也相信有神,領導B也是……” 阿蓮笑了:“我知道,我也曾和領導B談過。(阿蓮也曾向B講過真象,改變了他對4.25的錯誤看法)我知道你們是為我好,我真心地謝謝你們。” 談話在笑聲中結束。事後,再也沒有人提起要下文件的事。
(三)公司總經理的正念總經理與朋友(某監獄獄長)的一段對話: 總經理:今天晚上請你喝酒。 朋友:不行啊!今天上邊來檢查法輪功。別的事我可以不在,這事可不行。這裏的法輪功一天也不消停(指不屈服於邪惡)。 總經理:你可悠著點幹哪,小心別成了文革時的那“三種人” ,天地良心啊! 朋友:我明白,我明白。 阿蓮看了明慧網上休斯頓大法電台採訪關貴敏的文章,知道總經理很喜歡他的歌(<有話對我說>等),就把文章打印出來給他看,並叮囑:“為了安全,你看後可將材料銷毀。”總經理說:“我為甚麼要銷毀,我還要往下傳呢!”阿蓮真為他的正念而高興,衝他豎起大拇指,說:“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