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9月15日】有一個在校生,非煉功人,跟我講述了一件不尋常的事。在全國迫害法輪功的黑浪中,他所在的學校也不例外,也組織得非常有序,人人都要在反大法的橫幅上簽名,誰想溜都溜不掉,非要在榜上簽字。無奈,他很快地在橫幅上簽了「放狗屁」(字較潦草)三個字。他說當時很害怕,但覺得這樣做是對的。 學校又有要求,每個班要拿出節目,班幹部討論一致通過由他主演「自焚者」。當班幹部把這個決定告訴他時。他表示:「我才不演呢。電視裏你們沒看過文化大革命祖國山河一片紅時,那些整死老革命的到平反後還不是償命了?說不定法輪功平反時,你們死都不知道是怎麼死的。」班幹部惱怒地說:「你不演,我去告老師。」他說:「你去告。凡是牽扯政治的事你們都別找我,打死我都不演。」之後,一個與他很要好的同學頂替他的角色。 小品演出兩個月內,這位與他很要好的同學兩次發燒不說,屁股還長個大包,好長時間流血又流膿,痛得受不了。一天晚上還是他連夜將這位同學送往醫院治療的。據他已知道的參加演出的五人中有兩人被宰錢,都是二百元以上。對窮學生來說,這不是個小數目。我覺得他們真可憐,正如師父所說「世人怎知何故,修道者可知迷。」 (《洪吟》「魔變」) 通過這件事情給我感受很深。我想提醒那些「榜上」有名的世人們,回憶一下,你們都得到了些甚麼?清醒吧,不要因為一時的錯念失去了生命的永遠啊;二是提醒那些得了法卻不敢出來證實法躲在家裏「實修」、「密修」的人,常人尚能如此,相比之下你們的心性標準又在哪裏呢?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法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