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8月31日】2001年1月20日前,成都各派出所不惜一切代價非法抓捕大法修煉者,在各拘留所、看守所裏關滿了大法弟子。我們也被以莫須有的罪名抓進了拘留所,幾天後轉入成都第一看守所。我們質問派出所幹警:“我們在家呆著,準備過年,何罪之有?”警察說:“這是上邊的命令,20號全部搞完。”我們提出申訴。在拘留所裏見到,聽到很多派出所濫用職權,踐踏法律的事,舉幾例如下。 1、2001年1月有位功友家住撫琴派出所轄區內。這天她回家晚了,被門衛看見了,立即報告了派出所,便被帶走非法拘留15天。拘留書上寫著“準備去天安門修煉法輪功”。此拘留書拿到九如村拘留所,幹警們看後都覺得好笑:“寫的甚麼呀?準備去天安門修煉法輪功?!誰寫的,懂不懂法律?” 2、2000年有對離休老夫婦功友,6月到天安門證實大法抓回來後,被反覆關了幾次。最後不再配合邪惡,男功友就離家去親戚那住,剛到就被當地派出所查訪,無奈只好流落在外,沒有身份證,住不到旅館,就只好睡農田草堆裏,風餐露宿,吃了不少苦。後來他悟到我煉法輪大法堂堂正正,要面對並跟幹警弘法,講清幹警們這樣做是錯誤的,會遭報。他堅定正念回到家中,第二天派出所就來人了。他們給幹警弘法,講道理,最後幹警說:“我是執行公務,沒法!既然老頭這麼瘦,那就叫老太婆去頂替坐牢吧,她比較胖點。”這樣強制將老太婆頂替15天非法拘留。 在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中,成都一些派出所和幹警肆意踐踏法律,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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