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8月26日】受害人情況 姓名:李麗; 性別:女; 年齡:30; 職業:原商店營業員,因堅修大法被迫辭職;有無精神病史:無被綁架入院的經過 我因堅修大法,去北京上訪,平度公安說有三條路可走,一是繼續讓單位看押,二是送勞教,三是送精神病院。後來將受害人送精神病院,送去時謊稱是去政法委談話。 入院時間:2000年6月8日 地點:平度市第六人民醫院(精神病醫院) 主使人:平度市公安局 受害人立場:當時不知是送精神病院,如果知道,絕不會去。 有無簽字同意:無 住院文件簽字人:不詳 入院後情況 主治醫生:金xx(名字不詳) 女 四十多歲 診斷過程:無 醫院診斷結果:無 治療方案:主要吃藥打針,有時下電針,醫生不准受害人煉功,要求放棄修煉。公安叫受害人寫所謂的「揭批」材料,說寫了就出院,不寫就不准出院。 是否向受害人通報診斷結果:無 有無向受害人說明使用何種藥物:無 用於治療甚麼症狀:不知道 是否說明藥物副作用:否 用和劑量:每次一小把 如拒絕服藥將受到何種處罰:上來一群醫生、護士把受害人按倒在地,有按腿的、有按胳膊的、按頭的、有壓住身體的、有捏鼻子往裏灌藥的,或是兩人把受害人按住坐在排椅上,雙臂反擰在排椅背上,臉朝上按在排椅背上,捏住鼻子往口中灌藥,一碗接一碗不停的灌,當時受害人幾乎被憋死,灌完後全身濕透。 第一次拒服藥時,醫生、護士把受害人大字形綁在床上,被強迫服用藥名不詳。 服後出現的反應和症狀:打針吃藥後,身體虛胖,整天昏睡,不自覺流口水,濕的汗衫都滴水。睡覺時,床單和褥子都濕一大片。手腳不聽使喚,上廁所東倒西歪地去了,蹲下起不來。看到眼前有東西想扶著起來,手又伸不過去,吃飯時,想往口裏送,又找不到口在那裏...... 家裏人看到這個樣子哭成一團,不知如何是好... ... 出院後情況 出院後頭疼得很厲害,想睡覺又睡不著,成夜睜著眼。 後來通過學法煉功,一粒藥沒吃又恢復健康。 住院天數:123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