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8月14日】南華早報2001年8月12日載文,談論有關香港永久居民陳旭濤於7月12日在他北京的家中被捕一事。文章說法輪功學員被拘留事件揭示出政策的無效。 文章說,安全局沒能從北京得到關於一名據說在大陸被監禁一個月的香港特區法輪功學員的消息。按照大陸和特別行政區政府1月1日協議的通知制度,北京公安部應該向香港警察報告案件。 文章說,發生在偏遠地區的案件已經有所疏漏,但人權組織表達了他們對最近這個案件的失望,因為該事件顯然是發生在北京,然而(港府)卻沒有獲得報告。「這說明通知制度根本沒有運行,」人權活動家何喜華說,「北京正在這個案件上樹立一個壞的榜樣,它正在違反它自己的規章制度。 文章說,安全局於8月2日從陳先生的母親劉玉玲(58歲)那裏得知了這個案件。劉女士在上星期舉行了一個為期三天的馬拉松行走,向公眾徵集簽名呼籲釋放她的兒子。「自他被逮捕後,我們不知道我們兒子的下落,」劉女士說,「我們怎麼能不異常憂慮呢? 他的生命每一分鐘都受到威脅。我們希望香港特區政府能夠站出來履行他們的職責,保證香港居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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