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8月12日】 前幾天有人給我一份江澤民集團的宣傳材料,其中毫無根據地寫到:"在中國領導人到美國出席國際會議期間,在國內有重大節目或慶典活動之時,就有從美、加、澳等國來的法輪功學員的示威。試想,一個有正常工作的人會請假四、五天,花上上萬元或幾萬元的旅費和住宿費去異國"煉功"示威嗎?難道他們所在的主管部門會批准雇員請假"煉功"嗎?"下面,我來談一談我的個人情況,讓大家看一看江澤民集團的謊言是多麼狹隘和荒唐可笑。 我是英國的一名法輪功學員,在一家非營利性機構有一份全職的正式工作,我也是在此機構裏唯一修煉法輪功的人。 1999年起,我多次到英國以外的地區參加法輪功的活動。今年到目前為止,在僅八個月的時間內,我已經兩次赴香港(第二次被無理拒絕入境),兩次赴美國,三次赴日內瓦,兩次赴瑞典參加當地的法輪功活動。而每一次參加活動,都是請假得到老闆的批准。同事們也都知道我把我的假期主要用在了參加法輪功的活動上了。 今年五月,在我赴香港無理被拒入境後,同事們都表示同情。自那以後,每當我又請假去參加法輪功的活動時,有的同事就半開玩笑地說,你又去哪裏呀,希望這次你不會被拒入境。我就利用這些機會向他們解釋我們為甚麼要和平請願,除了中國和香港以外,我所到的國家都從未拒絕過我入境。後來還有幾個同事向我學習法輪功的煉功動作,並且閱讀了有關書籍。 北京的這個材料還煞有介事地聲稱,發現有不少是受雇佣的"職業法輪功",並說這是甚麼"公開的秘密"。我要說明的是,我參加所有法輪功的活動,都是我自願的,沒有人強迫我,也沒有人付錢給我,或者說是雇佣我去參加活動。我所認識的所有法輪功學員,都和我一樣,是自願參加活動,從未聽說還有人收取報酬的。他們都有正式工作,有些是學生,大家都是利用自己的假期或者業餘時間參加法輪功的活動的。我們都知道,所有法輪功的活動都是免費的,參加法輪功活動的路費和旅費都要自理。的確,像我這樣頻繁地去國外參加活動開銷是不小,可我認為這樣的開銷是必要的,因為眾多大法弟子克服各種困難參加活動,是為了向世人講清真相,是在證實大法。 對於沒有接觸《轉法輪》不了解我們的人來講,或許不理解。其實道理很簡單。中國古人還講"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我修煉法輪功,身心獲益巨大,我的師父遭到誣陷、數百名同修受虐致死,我能"明哲保身"、"視而不見"嗎?其實,真希望世人能因此意識到是甚麼樣的道德力量! 作為法輪大法弟子,我們是可以做到放棄個人利益和金錢、時間,來喚起世人的良知的,讓人們看到,在"物慾橫行、利慾至上"的今天,還有這麼一批人,以一種全新的道德觀、全新的價值觀在這裏生存,他們正帶給社會全新的道德力量,為人類萌發新文化的火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