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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中國判處六名法輪功學員徒刑,最高達六年
【明慧網2001年8月10日】法新社2001年8月9日北京報導,據中國國家媒體星期四說,首都的法院判處了六名被禁法輪功精神運動的成員徒刑,最高達六年。

北京法制時報報導,這六人是最近分別在北京朝陽區和宣武區法院的四個獨立的案件中被定罪判刑的。

該報說,他們被以“組織X教”罪判刑,但沒有提供其它細節。

自從二年前法輪功被禁止以來,至少450名修煉者被判刑,其中最長刑期達18年。據報導另有10,000人被關進勞教所,600人被關進精神病院。

據基地在香港的人權和民運信息中心報導,共有156人在警察拘留期間死亡。

當日前一篇文章: 黑龍江雙城市警察自曝殺人罪行,稱“張生范就是我們打死的”
當日後一篇文章: 美聯社報導香港法輪功學員的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