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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貝拉: 「被打、被拘-----只為煉功」
【明慧網2001年7月6日】英國最大的婦女雜誌「貝拉」(Bella)報導了以下的故事:

鄧迪大學學生莫正芳期望完成學業後回到祖國,然而出境將帶來災難性的後果------「被打、被拘-----只為煉功」

文章專門介紹了「甚麼是法輪功」:

法輪功結合了緩慢、優雅的身體動作和純淨思想的打坐靜功。與太極相比,它經常是由許多人在公共場合被集體表演。

自從1999年中國[江澤民]政府禁止法輪功,它的成員指證有大約10000名修煉者被送到勞改營,150人被判處最大期限為18年的有期徒刑-------這一指證一直被中國[江澤民]政府所否認。

更多信息請訪問:faluninfo.net

中國大使館一位發言人說:「莫正芳和她的丈夫參與了在北京的非法活動後被警方依法拘捕。他們的被驅逐出境的指控是毫無根據的,被責罵和虐待的指控也是一樣。」
「莫正芳於去年7月來大使館申請為嬰兒加頁,但是幾天後她又因申請簽證延期要回了護照。護照被沒收和不予退還的指控完全是捏造。」
「法輪功是X教,在中國已毀掉了成千上萬的家庭。」

然而,2000年9月1日英國上議院的一份聲明中,議員希爾頓稱:「(法輪功)這個運動既沒有表現出任何一點X教通常所具備的特徵,也不是一個政治團體。」

內容(Contents):
每天清晨我步行到公園,在一個安靜的地方開始煉習功法。隨著優雅、緩慢的動作,我的肌肉拉緊和放鬆。
過路的人經常駐足觀看,有些人會問我為甚麼這樣,我會非常高興地解釋給他們-----我知道我是多麼的幸運。
在我的故鄉中國,我經歷過被拘押、甚至可能會更糟的風險-------僅僅是為了煉功。

我煉習的功法名叫「法輪功」,這是一種通過打坐靜修而改進生活的養生方法。我是於1998年3月跟從母親開始修煉的,那時我住在中國成都。
不久我發現功效非常明顯,不僅僅表現在身體上,而且我增強了內在的勇氣和力量。
每天的煉功使我更加健康,感冒和一些病患都不翼而飛了,睡眠卻減少了。
不久我丈夫游弋和他的母親也開始了修煉。

1999年3月我來到英國威爾士的斯旺西市和丈夫團聚,我們在那裏生活的非常快樂,然而緊接而來的夏天,中國[江澤民]政府開始了對我們的迫害。
他們不允許集體煉功活動並把法輪功視為一種威脅,僅僅由於他沒有附和共產主義的意識形態。
他的普及程度也使他們害怕,所以1999年7月22日他們禁止法輪功的一切活動,逮捕了數以千計的義務輔導員、並拘捕了上萬的修煉者。

英國媒介對這一事件幾乎沒有甚麼報導,由於對信息的渴求,我上網查詢。當我的眼睛掃過那些字句,我覺得心一下子跳到嗓子眼裏,法輪功修煉者們在被驅趕和拘押,他們當中的很多人被非人地虐待。游弋和我立刻開始擔心我們的兩位母親。

不久,鎮壓所意味的一切變得越來越具體和清晰起來。現在法輪功被稱為「非法」,甚至在家裏偷偷地修煉,如果遭舉報都會被剝奪工作、學習和住房的權利。

我無法接受所發生的這一切,在內心深處,我堅信法輪功所賦予的真善忍的原則和力量,為甚麼好人要遭受這樣的懲罰呢?

一天晚上,游弋和家裏通完電話,淚水噙滿雙眼:「爸爸動手打了媽媽,因為害怕媽媽煉功給家裏帶來危險。」

我知道母親也承受著同樣的、來自父親和弟弟的壓力。
隨著有關警察暴行和大規模逮捕的報導大量湧入,我完全懵了,感到徹底的無助。
現在,我正期待著孩子的出生。然而,我深深地感到:我應該站起來捍衛我的信仰。我怎能待在溫馨的小家而無視正在發生的(暴行)呢?

於是,當功友們決定參加在香港召開的法會,以呼籲停止鎮壓,我們馬上決定加入這個旅程。

法會結束後,我依然感到我需要為此做得更多,游弋的感覺和我同樣的強烈。然而當我說出我的計劃,他震驚了。
「你真的想冒這個險?」他問,「你必須確保自己和孩子的平安」
並非直接回英國,相反,我決定去北京(上訪),做進一步的努力。
最後游弋願意和我一起進京,那時我懷著八個月的身孕。
我們和兩個朋友住進一家旅館,我們想做一面黃色的橫幅,在天安門廣場上展開,作為和平請願的一個步驟。

然而,當我們正在書寫橫幅時,響起了砰砰的撞門聲。
「開門!」我們打開房門,七、八個警察闖了進來站在我們面前。一個領頭的問:「你們是不是法輪功?」,「是」我回答。
「那麼,你們被捕了」。
我們被趕到一旁,看著他們把房間翻了個底朝天。最後,我們被帶進旅館的會議室,在那裏被軟禁了12個小時。

為了抑制內心的恐懼(當事人註﹕此處是作者的誤解,當時我們沒有絲毫的畏懼,只是進行正常的煉功),我們開始煉功。警察發現了,毒打我們。「我懷孕了」我叫道,「放開我!」

然而他們毫不理會,拳腳像雨點一樣落在我的頭上、肩上。幸運的是,所有的重擊都沒有打中我的腹部。

後來我們被送到駐京辦事處,被監禁起來。警察把我們一個一個地帶去審問。
「你宣不宣布放棄煉法輪功?
「不」
「把其他功友的名字和地址交出來」
「我不」
就這樣一遍一遍地、不厭其煩的重複著這些問題。

我們的囚房沒有床,晚上我睡在一張桌板上,其他人只能睡在板凳上。每天三次我們會得到一些米飯和一點蔬菜。
不久我們發現:這裏所有被關押的人都是法輪功修煉者。或許由於我們是從海外回來的,受到的待遇比別人好多了。他們被捆綁在柱子上,用皮帶毒打。

「千萬不能早產啊」我暗自祈禱。最後,在被關押的第七天,我們被帶出牢房,他們要把我們驅逐出境,把我們押送到機場。
離境前,他們給了我們最後通牒:「如果繼續煉功,你們永遠不能獲准入境」
當飛機穿過雲霄時,我想到的卻是:離開了、逃離那個可怕的監獄。

一個月後,在斯旺西,我生下了女兒-----遊明慧。
按照中國法律,父母必須在護照上給孩子加頁,所以當明慧六個月大的時候,我帶著護照去了中國大使館。
經過長時間的等待,我被要求寫一份宣布放棄法輪功的聲明。
「我不會這樣做的」我對他們說。
「那我們不得不扣下你的護照」
「為甚麼」
「我們必須請示國家安全部,由他們決定是否還給你護照」
當他們終於把護照還給我,我看到在給明慧的加頁上,蓋上了刺眼的紅色印章----「註銷」。

這意味著她將無法離開英國,永不能回到她的故鄉。這同時也捆住了我們的手腳,我們怎能不帶著她去旅行呢?
我也不知道將來會怎樣,我們的名字已被列入中國[江澤民]政府的黑名單,所以我們也永遠無法回到祖國。

現在我們居住在鄧迪市,我在這裏攻讀碩士專業。我的學業將在九月份結束,那時,我期待我們能獲准在英國留下來-----畢竟,我們不能把明慧一個人留下來。我們已申請了政治避難,但還沒有得到任何消息。

也許別人會奇怪為甚麼我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因為畢竟有那麼多其它的功法。但是,對於我來說,法輪功不僅限於此,他是我的信仰,他改變了我的人生。而且,我應該有這樣一種自由去選擇修煉何種功法。

我們沒有傷害任何人------為甚麼我們要承受苦難?

當日前一篇文章: 荷蘭大法弟子在中國駐荷大使館門前抗議:立即制止虐殺
當日後一篇文章: 「我只希望你記住我今天對你說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