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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文明古都” 開封的流氓行徑
文/大法一粒子
【明慧網2001年7月30日】今年春節人們還在節日的歡喜中走親串友時,在以“七朝文明古都”著稱的開封市,火車站卻在上演一場流氓鬧劇。

乘客經檢票口時,必須從放在地上的李洪志師父的照片上踏過去。否則被認為是法輪功弟子被抓走。一位乘客不願違心地做傷天害理的事,從上跳過去,竟被歹徒扣留下責問。你是法輪功嗎?對方說:“不是。”“那你為甚麼不踩照片?”答:“我家有急事,我急著趕路。”結果歹徒硬是不肯放過,強迫他違心地再走一遍。

在被大赦國際封為“人權流氓” 的江澤民的統治下,發生在開封的流氓行為也如同全國其他地區一樣,比比皆是。如上北京要幾個證,公安部門的,居委會的,單位及身份證等,否則不予售票--售票員因售出去北京的票較多而被下崗。

另外,全市凡是煉過法輪功的人一個都不放過必須寫保證,不煉的也要每個人都要寫認識,就連八旬老人也不放過。有一老人原來疾病纏身,常年與藥為伴,煉功後一身輕,精神面貌大為改觀。修煉後,沒再服藥,節約醫藥費兩萬元左右。“人權流氓” 江澤民禁止人民煉功後,此老人明顯衰老,步履艱難。當地歹徒追隨“人權流氓” 江澤民,多次辦洗腦班。法輪功學員每人一個月要支付洗腦費近2000元(包括陪伴者的食宿) ,每人還要交2000元保證金,在這期間還一直停發工資,有的竟達半年。如不放棄對“真善忍” 的信仰,就被取消工資,送看守所或勞教所。多人被非法拘留,有很多被無限期非法拘留,已近一年或年餘。百餘人被非法勞教。

就是在家的也無自由可言,電話被竊聽,日常生活活動範圍受限,被跟蹤盯梢或到家騷擾是常事,這就是“人權流氓” 江澤民所謂的“人權最好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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