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7月26日】法新社2001年7月20日報導,一百五十名法輪功學員於星期五在香港抗議中國(江澤民)政府禁止這一精神運動二週年,並呼籲停止迫害。 他們同時敦促香港政府不要追隨中國禁止這一運動。 法輪功成員向香港政府遞交請願信前,在市中心政府辦公大樓前煉功。 他們打出黃、藍色的橫幅,上面寫著“SOS ─ 緊急救援法輪功學員”,他們穿在身上的T恤衫上寫著“法輪功向所有人呼籲:幫助制止在中國的虐殺。” 據法輪功說,1999年7月北京取締了法輪功,並扣上“XX”的帽子。當局逮捕了幾百名學員。有250人在警察關押期間死亡,10,000人被判勞教。 香港於1997年回歸中國,並享有一定的自治權。法輪功在香港仍然合法,然而一些政府官員的言論讓人擔心法輪功在香港也可能會被禁。 法輪功女發言人索菲.肖告訴法新社說,法輪功希望請願和抗議活動可以說服香港當局“保護特區的法治,並鼓勵他們做出正確的判斷,不要跟著北京走。” 呼籲信中說,“我們要求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要侵犯香港的自由和民主,不要辜負香港人民對他們的信任,不要將香港變成僅僅是中國的另一個城市,否則違憲和非人道的迫害事件就有可能發生。” 法輪功擔心行政長官董建華和其它高級政府官員“毫無根據的”反法輪功言論是禁止該團體的前奏。 上個月,董建華形容法輪功是有組織、有政治目的的“XX”,但是他說現在制定反邪教法還不成熟。 法輪功學員說他們是非暴力的精神運動,不是教派,不應該被禁。 法輪功計劃從政府大樓遊行到位於香港島西區的中聯辦,遞交另一封請願信。 法輪功並將在星期五晚上舉行燭光守夜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