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7月20日】澳洲廣播電台7月19日報導法輪功已向美國紐約市的一個法院提出對中國湖北省公安廳長趙志飛的民事控訴。 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向趙志飛遞交了訴狀副本。訴狀說,趙志飛參與了對法輪功成員的拷打和謀殺行為,犯有反人道罪行。 法輪功的一名發言人說,趙志飛是湖北省“六一零”辦公室的第二號頭目。這個機構是中央政府下令設立專門用來鎮壓法輪功的。 對趙志飛的起訴是根據拷打受害者保護法和外國人侵權行為投訴法提出的,訴狀遞交給了紐約市南區的美國地區法院。 上述立法規定美國司法機構對發生在海外的拷打行為擁有管轄權。但是這類案件只有在被告人在美國境內接受法律文書時才受理。 法輪功的發言人說,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國當局宣布法輪功為“X教”以來,已經有一萬多名法輪功成員被送進勞改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