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7月13日】1999年7月21那天,我從本地一個偏遠的鄉鎮弘法歸來,正走在路上,一位功友喊住了我,告訴我20日全國各地公安把各地輔導員扣押,並要將法輪大法定為非法組織,問我能否速去省政府上訪。顧不得洗去滿身的汗水,帶著一身疲倦乘車直奔武漢。到了省府所在地,只見省府門前已被公安戒嚴,來自全省各地的學員都被攔截在省政府門前馬路的林蔭道上,都在地上盤腿坐著。警察荷槍實彈,雙手叉腰把學員分成一個個包圍,形勢煞是驚人。我看了警察一眼,挺身走進了其中的一個包圍圈。一會警察全散去了。到了夜裏零點,開來了許多大客車,從車上跳下來很多警察,驅趕著學員上車,我上的那輛客車把我們送到關山中學扣押了下來。我和一些外地學員把(常人)扔在地上的紙屑,煙頭,空瓶子拾撿乾淨,然後開始煉功並要求釋放。直到中午12時才被釋放。我母親(煉功人)所在的單位以收回住房開除工職來要挾逼她寫揭批材料,大法是真理,餓死我們也不寫一句大法不好的話,他們見威脅不到我們,就沒有再找我們。 看到聽到電視,報紙用編造的謊言不斷地(幾乎天天)對大法和師父的惡毒的攻擊謾罵,8月20日我獨自一人前往北京上訪,在天安門遇到了一些來自全國各地的大法學員,我們便在一起學法交流,當時的情況是警察得知你是法輪功學員便將你押送回本地並處理,根本不讓你有申述的機會。後來我和另外一女學員在天安門被警察扣押,被押送回本地後被判行政拘留15天後,被交送到原工作單位被軟禁起來。對於這種踐踏憲法,侵犯公民人身權利與自由的行為,我表示抗議,未果,我開始絕食,絕食的頭兩天,我渾身像被刀割一樣疼痛難忍,徹夜不能入眠,有一次都昏了過去。後來我於10月10日獲釋。 10月18日,聽說中央在沒有經過人大表決的情況下要將法輪大法定為邪教,我又一次進京上訪,在住地被警察搜捕,我被押送回本地並被刑事拘留2個月,之後於12月30日被送往沙洋勞教所,在沙洋勞教所女子二大隊,學員們因背誦經文、煉功而遭受楊隊長、龔隊長、歐陽等管教人員的毒打。有的學員被打得身上布滿了淤痕。2000年2月10日的那天,因學員經文被搜,25名大法弟子集體絕食,絕食期間每天還要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當我絕食至第五天時,身上開始出現嚴重脫水現象,並開始大口大口吐苦水。承受至生命的極限,我仍被劉醫生等管教逼著到地裏幹活,幾位學員圍著我心疼得眼淚直流。因懼怕事態惡化,勞教所把我們17名學員於2月15日凌晨三點送往武漢何灣勞教所。 在武漢何灣勞教所女子六隊,那裏的管教更是邪惡,我和幾位學員因表示要堅修大法,拒絕背所紀隊規,管教就拍桌子、打椅子,用極其下流惡毒的語言咒罵我們,一罵就是幾小時,還惡狠狠地說:「吸毒賣淫嫖娼是正當,煉法輪功的人邪惡至極。」並罰我們站在大廳裏幾天幾夜不准睡覺。想想在沙洋勞教所幾天不吃飯,送到這裏來又不讓睡覺,精神和肉體還要遭受所謂『人民警察』的殘酷折磨,站在大廳裏的我渾身瑟瑟發抖,筋疲力盡,死神在向我靠近。我站著睡著了,警察照我腦袋上一棍子,怒喝:」不許睡」。也就在這短短幾天裏,有位學員被活活整瘋。面對囂張的邪惡,我們全都在大廳裏集體煉功,那些管教就罰我們跑步,我們一邊跑一邊喊:堅修大法心不動。管教們嚇壞了,不敢再要我們跑步了。因為這件事我們九名學員又被強行於2月21日下午送往武漢強制戒毒勞教所。 在武漢強制戒毒勞教所,武漢學員王莉因經文被搜,索要不還的情況下,獨自一人絕食。絕食的第二天,警察就找了四、五個吸毒人員把她全身按住,強行灌食。近一個星期的絕食,灌食就達多次。插入胃部的導管從鼻孔抽出來時鮮血淋漓。以致於那些按住她的吸毒人員都低著頭,不敢正視。集體出操時,由於我拒絕做操、走隊列,從隊伍中衝出來煉功,警察就叫吸毒的犯人把我的手臂往後猛擰,往隊列中拽,我拼命掙扎,他們就對我拳打腳踢,鞋子由於劇烈掙扎而被扯斷,褲子也扯破了幾條,身上布滿傷痕。他們有時把我摔倒在地,在水泥地上拖著走,我腿部漆蓋處的皮被磨掉了一大塊,血肉模糊。有時在隊伍外面打坐時,楊隊長就叫犯人把我們抬起來,往水泥地的泥水裏摔。有一次我獨自一人在操場上煉功時,從人群中立即衝出來十幾名吸毒犯人,把我雙手朝後反扣,拉開雙盤的腿,抬進一單獨房間裏,門關上,十幾人圍著我一陣毒打。當時我就被打得臉腫的老高,渾身青一塊紫一塊的。有一位50多歲的通城學員因背誦經文,常被邪惡之徒用臭襪子、髒抹布堵住嘴,然後朝他身上猛擊,打出的聲音『砰砰』響,幾十米外都能聽到。可我們的學員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在面對邪惡的迫害時還善意的勸說他們不要做壞事,否則必遭惡報。 在勞教所,我們大法學員之間互相不准說話,無論是上廁所,吃飯,睡覺都被人盯梢,沒有一絲自由,警察為了更方便折磨我們,給勞教的吸毒犯人減期,任務減半或不做事。這些勞教犯為了討好警察,對我們想打就打想罵就罵。他們的氣燄囂張是警察縱容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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