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6月28日】香港網絡郵報消息,被滂沱大雨浸濕了的法輪功成員昨天在暴風雨警報高峰期,舉行了兩次抗議。大雨傾盆而下時,他們譴責江掩蓋“日益蔓延的人權虐待”。 這些抗議活動是為紀念聯合國支持酷刑受害者國際日而舉行。下午2:15,大約100名該團體成員在西區中聯辦門外煉功。下午3:30,在渣打公園130人集體煉功。 香港法輪大法學會發言人簡鴻章說:“面對國際譴責,江政府並沒有顯示出自責或關注。相反,卻制定了拒絕承認的政策,並加倍地掩蓋其虐待法輪功的猖獗罪行。” “從江鎮壓法輪功第一天起,就違反了中國自己的憲法以及中國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 他說從1999年7月以來,超過200名中國大陸的法輪功修煉者死於酷刑,另有50,000人被抓捕。 他說,一個新的法律已經為其對法輪功成員施加更加殘酷的懲罰打開了道路,甚至包括了死刑。 6月11日公布的“關於該法律一些問題的解釋”稱,法輪功修煉者組織,鼓勵或幫助他人自殺或傷害自身,大陸法庭可以對其以謀殺或蓄意傷害提出公訴。 抗議者們在中聯辦想要向朱鎔基總理呈交一封請願信,但遭到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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