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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詞:江澤民懼怕法輪功正義之聲,破壞一國兩制
文/石偉
【明慧網2001年5月9日】我去年和今年都曾去香港旅遊,從未因持中國護照入境有過問題。五月六日晚十點半,當我到達香港海關,海關人員接過我的護照,查找了他們的系統,甚至沒有抬頭看我的面孔,就示意另外的人把我領到一個單人小間,讓我等候,不告訴我任何原因,一等就是四個小時。其間,對我搜身,幾個海關人員在門口看守,連上廁所都要派兩個人跟著。

我發現還有另外三名法輪功學員也被扣留了。我們問是否因為我們是煉法輪功的,他們不回答。我們其中的一個人是第一次來香港,她要求海關人員告訴她被拒的理由。我們問他們,法輪功修煉團體在香港是合法的,卻為何專門扣下我們四個法輪功學員,他們透露,我們的名單在他們的系統裏。另一位學員親自看見海關人員在一張長長的名單中把她的名字劃了一道橫線。顯然我們都在他們的黑名單上。早就聽說海外的特務一直在搜集黑名單,今天才知道黑名單的厲害。我們四人均來自美國,其中有兩人是美國永久居民,另兩人是美國公民。4個小時後,海關人員讓我在拒絕入境單上簽字,我拒絕簽字,因為他們沒有給我任何拒絕入境的理由,我的一切行為方式都是合法的。

他們給的乘客通知單明確寫著:乘客在被扣留期間,允許打電話與其國領事、律師或親朋好友聯繫,並可見面約談。我們一直要求打電話,他們一直找理由拖延,直到夜裏三點,他們明知道誰也找不著,才允許我們打電話。他們答應我們第二天與律師、領事聯繫,然後把我們分別隔離在小房間,不許說話,不許交談,四、五個海關人員守在門外,第二天一早(4月7日)7點強迫我們離境。他們將我們隔離開,先把我喊出去,我一看他們早有準備,大房間裏站著穿著各式制服的保安及警員,有40-50人,入境處主任對過護照後,立刻要我離境。我提出昨晚你們答應讓我打電話聯繫領館,為甚麼講話不算話。另外我要知道拒絕我入境的理由,他們無話可答。

有幾個人過來強行搜身,拽我的行李,我拒絕他們的做法,重申我的要求,主任仍然沒有回答。這時一個胖警員用廣東話對他們說了幾句,立刻,十幾個人一起圍上我,朝各個方向拽胳膊、拽腿,要把我推倒。掙扎了幾分鐘,他們也搬不倒。這時又過來兩個大漢,最後把我抬了起來,又放下,他們拿來了很硬的塑料繩把我的雙手、雙腳捆起來,又用了兩塊大的雙層厚布把我裹起來,我立刻感到透不過氣。我大叫:“放開我,放開我!”他們把我抬到門口時,一個當官模樣的人過來跟我說,可以放開我,並聲稱他們的行為是文明的。他們放下了我,拿了尖刀割開繩子給我鬆綁。我問他們,你們用幾十個人對付我一個弱小女子,把我綁起來,抬上飛機,這就是你們的文明?他說,這就是我們的規矩,我們對待上飛機的人就是這樣。我問他,那航空公司的乘客都是被你們這樣抬上飛機的?他答不上來。最後,在我強烈的要求下,我才得以給香港的朋友打電話,告訴他我的情況。然後他們十幾個人經過秘密通道把我押上飛機。整個過程他們一直派了兩人錄像。

隨後,又把其他三名弟子押上飛機,直到最後他們也不敢說出拒絕我們入境的理由。

而實際上,值得一提的是,在香港海關的《致乘客的通知書》上明確寫著:“當局現根據《入境條例》第十一條拒絕讓你入境。你的私人財物/貴重物品由你自行保管。”但是在我被扣壓期間,雖然我多次詢問,他們一直拒絕向我出示該“第十一條”的內容。同時香港海關還知法犯法,將我的攝像機、照相機、錄音機扣留在海關,直到上飛機時才歸還。

一位警員曾跟我提到,其實你們這些人都不錯。我們也是沒有辦法,這都是上面的意思。

在香港的經歷使我深切地感受到江澤民因為對法輪功的恐懼,不惜踐踏中國政府關於香港一國兩制的政策,強迫香港執法機構帶頭違法。香港歷來是一個具有悠久的民主和自由傳統的地方,江澤民對香港社會和法制的破壞,會給香港人民、香港政府帶來甚麼樣的後果,會給香港的未來帶來甚麼樣的後果,是值得世界人民深思的問題。

當日前一篇文章: 世界日報:美籲港維護自治及旅遊開放
當日後一篇文章: BBC:“為甚麼他們迫害我們?”